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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5-01509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5-08-21
名称: 关于开展防雷安全检查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开展防雷安全检查的通知
  • 2025-08-21 10:21
  • 来源: 东安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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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雷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强化雷电灾害事故防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等相关规定,避免或减轻雷电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检查范围和具体内容

(一)检查范围: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防雷重点单位。

(二)具体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未安装的;

2.现有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3.最近一次检测何时进行,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对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是否及时整改;

5.是否有具体部门或具体责任人负责防雷日常维护工作,  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职责;

6.是否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7.是否建立雷电灾情报告制度;

8.是否建立有效雷电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

9.是否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10.是否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及教育培训;

11.是否存在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行为;

12.近3年内新、改、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手续;

13.是否设置雷击警示标志。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8月21日开始县气象局对各单位防雷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函告其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阚敬田,电话:0746-42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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