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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3-01327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3-01-31
名称: 东安县气象局2020年度法制政府建设报告
文号 :    
东安县气象局2020年度法制政府建设报告
  • 2023-01-31 15:56
  • 来源: 东安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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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气象局

2020年度法制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东安县气象局认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气象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我县气象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20年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加强对气象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明确了单位一把手履行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实施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年初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年终撰写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并公示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4月份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法治领导小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气象法治环境

  1.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主题党日活动等,通过印发宣传手册、现场咨询、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保护条例》《关于优化建设工作防雷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涉及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普及公众气象科普知识。

2.认真执行会前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和局全体会等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依法行政人员培训力度

全年未组织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未有机会派人去培训。年内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装置管理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的于法治思想。

(三)不断加强气象行政监督检查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赋予的权力,年内开展了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整治工作、对危化企业防雷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对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了辖区内所有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仓库和2家炸药仓库、5个新建加油站

(四)持续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工作

  1.根据湖南省政府2020年权力清单目录和气象部门实际,对气象部门本级的权力清单并开展“三化”梳理,及时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公示。

  2.规范运行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永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行政权力平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案件均全部录入信用永州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按时年审行政执法证件。我局现有行政执法证人员6人。

4.履行行政职能,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我局今年完成政许可任务10件次,无行政复议情况。

  目前气象部门机构设置是地区气象局以上才有执法机构,县局无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主要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立案处罚工作,所以我局行政执法案件无处罚和强制案件。

(五)不断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

   2020年我局依法履行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职能,不断提升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全年累计发布6期春运气象服务专报,9期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26期气象服务专报,12期月趋势预报,36期旬报,41期周报,3期重大信息专报;共发送手机短信达8万余条,更新微信公众号信息366条,发布东安政府网天气信息366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执法人员均为兼职,对依法行政必须具备的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学习不够;且单位人少兼职多,开展行政执法的时间相对不够。

  2.县气象局无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不能独立开展行政执法,年内只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气象局实际,本单位2021年法制政府建设主要有:

一是履行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县委县政府气象防灾减灾的决策的参谋。

二是履行防雷安全监督职能。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运行相关行政权力平台;对新建未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行政审批的危化企业开展气象行政执法;抽查30%的现有危化企业,查看是否正常对防雷装置开展周期检测、制度防雷安全制度等。

三是参加县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行政执法。

四是派遣执法人员参加执法相关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是多形式开展气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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