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89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气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
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项目编号 |
000154005000 |
申请方式 |
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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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东安县气象局 |
承办人 |
胡自花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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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湖南省升放系留气球审批表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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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收费)依据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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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具有《升放气球资质证》; 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申请;升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2天申请; 3.升放气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要求; 5. 升放时间、地点不得与所在辖区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相关管制要求冲突;施放现场有专人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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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
升放气球资质证(复印件),升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原件),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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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对申请单位的资质、升放环境、升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条件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许可机构应当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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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个人信息 |
单位/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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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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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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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告知书出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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