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索引号: 4300000001/2017-00196 分类:  
发文机关: D0105-018-01803--2017-0050 发文日期: 2017-04-06
名称: 东安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方案
文号 : 东农发〔2017〕13号    
东安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方案
  • 2017-04-06 16:53
  • 来源: D0105-018-01803--2017-0050
  • 作者:
  • 【字体:   

委机关各股站室,委属各单位:

为高效高质做好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根据《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委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主要涉及农村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龙头企业等方面。

二、办理要求

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求在6月30日前办毕答复。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要严格办理工作程序,做到走访率达到100%、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

(一)在办理过程中,原则上先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政协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和提出议案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参与调查研究,与之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在办结前,须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政协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和提出议案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评议。

(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完毕后,须撰写出办理结果的报告,办理结果的报告实行层层把关,先将办理结果分别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组长进行初审、审核、审签后递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审签,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统一规定的标准函件格式行文打印,并加盖承办单位印章。

(四)将答复件主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后,县农委党组立即就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决定成立县农委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蒋笃刚同志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唐爱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责任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由廖勇军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结合各股站室工作职能,将要求办理的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逐件落实到责任领导、承办股室、责任人(具体见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责任表),并明确责任领导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承办股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每件议案建议和提案必须有班子、有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承办股站室和个人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突出做好办理前、办理过程和回访答复三个环节中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协商工作。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难题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难题,要立即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尽最大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强化保障,定期办结。加强督查。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时通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检查承办股站室办理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奖惩。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委党组决定拿出专项经费单项列支用于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工作,保障办理工作各项开支,同时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表现好的同志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工作不力、重视不够的股站室或成员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责任表。

                                    

 

东安县农业委员会

                           2017-3-31

 

 

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责任表

交办文件名称

议案、建议或提案及编号

分管领导

承办股室

责任人

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与整治的议案

第25号议案

邹孝勇

美丽乡村办

 

关于加强偏远农村环境面貌的整治促进农村微旅的建议

第45号议案

邹孝勇

美丽乡村办

 

关于“继续加强我县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

第55号议案

邹孝勇

美丽乡村办

 

如何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

第65号议案

邹孝勇

美丽乡村办

 

希望县委、县政府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力度的议案

第70号议案

唐爱平

办公室

 

关于打造岭观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第71号议案

邹孝勇

美丽乡村办

 

关于加快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推进乡村“微旅游”快速发展的议案

第87号议案

邹孝勇

美丽乡村办

 

关于农业稳县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的建议

第075号议案

唐麓

产业化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

第038号议案

文庆松

农环站

 

关于大力发展无籽富硒罗汉果种植业的建议

第033号议案

唐之清

经作站

 

关于农业稳县、加快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的建议

第031号议案

唐爱平

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一带八景”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第06号议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