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057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15
|
| 名称: |
关于《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解读
|
| 文号
: |
|
|
|
关于《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解读
-
2025-10-15 11:32
- 来源: 湖南省民政厅
-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些年来,国家实行了一系列涉及行业协会的制度改革,行业协会商会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通过政策创制的方式,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为。2025年,湖南省民政厅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民办发〔2024〕11号)、《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起草了《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草案,并广泛征求省委社会工作部、部分省直厅局、市州民政局、部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及专家学者意见,于2025年7月31日正式发布了《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湘民发〔2025〕23号)。
二、主要内容
《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章程示范文本》)共九章82条,具体是: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名称、活动地域、宗旨、住所等信息,特别是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第二章“业务范围”。要求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范围应当内容具体、明确。
第三章“会员”。规定了会员类型,入会条件、程序、会员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四章“组织机构”。共七节,分别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监事/监事会、分支机构及代表机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进行了规定,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的收入来源,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强调资产非营利属性及监管要求。
第六章“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要求建立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年度报告及信用承诺制度。
第七、八、九章分别对章程修改程序、行业协会商会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章程生效时间与解释权等事项作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