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5-0000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D0105-00902-2015-001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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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城乡低保和
农村五保动态管理和年检年审的工作方案
各乡镇场民政所: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围绕“精准施救”,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申报审批程序。根据省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在去年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决定从2015年6月至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年检年审,为使工作有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工作内容
1、 农村五保动态管理工作。各乡镇要检查档案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死亡未报和不符合条件纳入五保,特别是有女户享受五保情况,必须要与本人见面,每名对象要拍照存档,对确因情况特殊,要求本人用近期报纸照好近期生活照报乡镇民政所存档,并将电子档案报县社会救助局存档。
2、 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和年检年审工作。在去年全部推倒重来的基础上,通过动态管理和年检年审,检查农村低保是否达到“精准施保”的要求,是否将已死亡、条件好转及“人情保、错保”对象清除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是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公示栏公布名单跟发放名单是否一致,是否有未公示的对象,是否存在合户保,低保存折是否由村干部管理。
3、 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和年检年审工作。重点要对全县所有的低保对象实行地毯式排查,所有对象必须见面,填写年检年审表,查看近三年内是否修建新房,是否开办公司,家庭人员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办理了社保,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明显高于当地生活水平,乡镇及社区是否了解低保对象的现状,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所有城市低保对象档案资料全部按新标准重新整理归档。
4、 对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有举报的,由县民政局组织100%入户核查,县民政局按30%的乡镇、30%的村(社区)、30%的对象比例对全县所有对象随机进行抽查。
二、 组织领导
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年检年审工作由局长挂帅,局班子成员和社会救助局局长任副组长,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社会救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局领导包片制,抽调工作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名单附后)。
三、 责任追究
各乡镇要按照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年检年审工作的要求做到有进有出,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不认真负责者,将依照《永州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东安县民政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