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52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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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
工作报告
2025年,东安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东安林业实际,大力开展林业普法活动,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局及时调整并充实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推进、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年共组织召开法治专题党组会5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重要法治工作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协议签订等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1.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干部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的《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集中学习8次。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25年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3场,普法考试1次,考试参与率100%,通过率100%。
2.推进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目标。2025年我局创新了普法形式:一是今年我局共组织“林业法律进林企、进学校、进山区”等活动3场,组织我县384名护林员同时做好林业普法宣传员,将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到山头到农户,实现普法全覆盖。二是在候鸟保护、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工作中,我局充分利用“3·15”防火宣传、“爱鸟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得到了增强,捕捉野生动物案件、森林火情大幅减少。
3.坚持任前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证上岗。2025年我局又有4名同志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全局持证上岗率达100%。
(三)规范行政决策,提升决策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重大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在进行法制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全年共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24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28项,减少了决策失误,保证了决策质量。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对外签订合同、起草重要政策、办理行政复议等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材料及决策28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40余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机制。2025年我局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1份,处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0宗,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性和执法效能。
(四)严格行政执法,保护林草资源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经过法制审核,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近年来,我局通过东安县林长制巡护系统事件上报机制,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加强了林区监管,避免了许多林业违法事件的发生,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我局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9起,处理32人,罚款199.7981万元,移送森林公安林业刑事案件5起,重点打击了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非法征占用林地资源等行为。有效遏制了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
(五)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2025年,我局拓宽公开渠道,通过东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永州市公共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渠道,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信息,规范事前公示。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年初我局制定了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在平台进行了公示,其中涉企专项检查2次,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检查1次,共随机抽取检查企业4家,均未发现问题,做到了“检查之前先审批—入企之前先通知—现场扫码检查—检查情况有记录”,严格落实了涉企检查“计划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我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六)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监督机关、监督组织或个人的询问和质询。通过在政府门户网、县微信公众号、派发传单等方式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偏少,尤其是缺乏具备高素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单位没有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二是行政执法难度日益增大。随着道路交通日益发达,林业生产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经营方式方法越来越灵活,伐区管理和木材加工经营管理以及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等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案件办理很艰难,显得执法力度不够,检查监督力不从心。三是部分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执法方式比较落后,导致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紧张,也制约着工作的能动性。
三、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建设的总统领,坚持以严要求高质量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要求,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工作建设。一是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积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印发的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林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织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法,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素质,不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应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力守护绿水青山。三是组织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和任务。
四 、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观摩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充实林业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提高执法手段的现代化水平,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宣传方式上创新,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一批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资料,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放。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违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首先要规范行政处罚公开,发现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快查快处;要求执法大队在处罚决定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开稿,确保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准确公开。其次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林农、企业关注的补助政策、技术规程等,制作操作流程图、案例分析等适配基层的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理解。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东安县林业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