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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108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0-05-14
名称: 东安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县林业局迎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    
东安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县林业局迎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05-14 16:57
  • 来源: 东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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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林字〔2020〕7号

                 东安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县林业局迎接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审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县林业局迎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安县林业局
                                                         2020年4月27日







                          东安县林业局迎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 实施方案

    根据《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工作审议和专项审议的实施方案》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的有关精神,我局被列为2020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单位之一,为切实做好审议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推动我县林业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审议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自查自纠、边审边改。通过审议,进一步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素质,提炼优化林业行业作风,提升林业部门服务水平,为建设绿色生态东安贡献林业力量。
    二、审议内容
    1、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情况;
    2、关于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以本单位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3、关于执行本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4、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人大工作审议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5月10日前)
    1、制定迎审工作方案。认真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县林业局迎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实施方案》,分别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成立迎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湘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副局长李志强同志任常务副组长,专抓该项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建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大工作审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相关事宜。
    3、召开动员大会。4月30日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通过动员,使全局上下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对人大工作审议的认识;分工负责,积极主动配合,坚持把迎审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人大工作审议。
    4、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媒体及传统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林业工作职能、成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人大工作审议的意义和作用、审议的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迎审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征求意见(5月中旬至7月)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全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我局自2017年以来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未审先改,不留死角。
    2、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采取向社会各界发放问卷,深入服务一线和服务对象单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深入自查和走访,了解民情,知晓民意,找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
    3、写出自查自纠书面报告。以虚心诚恳的态度面对自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将有关问题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写出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分别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症下药,做到未审先改,边审边改;小问题立即改,突出问题坚决改。
    第三阶段:接受审议,落实交办工作(7月底)
    1、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工作审议大会,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认真领会贯彻会议精神。
    2、党组书记、局长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并作表态性发言。
    3、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将落实责任具体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并进行公布。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解决问题(8月至10月)
    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集中审议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和交办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小组办公室。
    2、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由局长挂帅,严密组织,按照整改方案,推行清单销号制度,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做到该纠正的问题必须依法依纪纠正,该处理的人和事必须认真作出处理,不搞刮风式的或虎头蛇尾的整改,力戒形式主义,真抓实改,改出实效。
    3、主动配合跟踪督查。积极配合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对我局集中整改阶段工作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以及对一些重大问题开展的专题视察。于10月中旬前,将我局第四阶段的集中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办公室。
    第五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10月底)
    1、接受测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确保测评达到“满意”等级。
    2、总结提高。认真总结这次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工作审议,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措施,写出总结报告。如有县人大交办的暂时未解决的问题,应制定落实措施,巩固审议结果。
    3、建章立制。针对审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前期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促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作为全局全年工作的一条轴线,抓具体、抓落实、抓到位、抓出成效。
    2、强化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服从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整体联动,做到日常工作与接受审议“两不误,两促进”,将人大工作审议与全年林业重点工作、作风建设深度融合,确保人大工作审议顺利进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创先争优。
    3、注重实效。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要坚持自查自纠、边审边改,把自查、整改贯穿于整个审议工作之中。对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务必认真整改和消化。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人大工作审议,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积极宣传。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及时宣传人大审议工作和我局林业工作动态、工作成绩、典型事迹和人物,及时反映相关问题整改措施和效果,展现林业部门的优良作风,树立林业行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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