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48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鹿马桥镇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鹿马桥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决定对我镇公路沿线以路为市场,占道经营商铺贸易活动依法予以取缔,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鹿马桥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城镇管理,建设新型城镇化为目的,以加强日常秩序管理为手段,以解决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商铺货物乱摆放、交通秩序为重点,以改善(村)居民生活环境为目标,确保我镇区域内道路无占道经营、无占马路市场。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蒋 颂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小义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镇党政领导、综合执法队、鹿马桥镇派出所、各居委会村干部
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执法队办公室,由张小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献同志任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工作组全体人员每天7点半在政府大院集合,上路执勤至9点半,应严肃工作纪律,服从带队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要求,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2.执法过程中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3.通过开展4月13日至4月17日(工作日)为期5天的专项集中整治,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变马路市场脏乱差及货物摆放不规范等局面。
四、严格整治、巩固成效
“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行动,要加大日常动态监管,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综合执法队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街道整治工作人员安排表
鹿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附件:
街道整治工作人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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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整治区域 |
带队领导 |
参与人员 |
整治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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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
政务中心一新街(集市路段)一十字路口一鹿马桥中学 |
蒋颂、张德松 |
张献、唐湘东、刘伟(驾驶皮卡车)、罗战、唐雨衡、陶韦、陶新平、蒋宏吉、秦华辉、夏荣辉、唐敏超、李精阳、秦名、颜友国、简韩飞、唐善勇、派出所(民警辅警4人)、新街居委会村干部 |
治理马路市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摊担乱摆现象,临街商铺摆放有序,严禁将遮阳伞及雨棚伸出步行道黄线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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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
政务中心一新街(集市路段)一十字路口一鹿马桥中学 |
张小义、邹坚 |
杨桥路、唐永旺、吕伟豪、蒋志波、罗宇波、周涛、屈礼、何少锋、冯志恒、蔡建海、唐拓、唐良国、魏备战、文小平、滕晓泉、派出所(民警辅警4人)、黎山居委会村干部 |
治理马路市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摊担乱摆现象,临街商铺摆放有序,严禁将遮阳伞及雨棚伸出步行道黄线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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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政务中心一新街(集市路段)一十字路口一鹿马桥中学 |
蒋向帅、李玉发 |
李建平、李仕龙、陈美波、唐智超、陈玉钦、李旦旦、翟书生、周华勇、谭智博、刘富平、肖柏键、潘利国、唐熙、周建平、王子高、王铁桥、派出所(民警辅警4人)、新村居委会村干部 |
治理马路市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摊担乱摆现象,临街商铺摆放有序,严禁将遮阳伞及雨棚伸出步行道黄线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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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
政务中心一新街(集市路段)一十字路口一鹿马桥中学 |
唐得钱、唐春梅 |
张献、唐湘东、刘伟(驾驶皮卡车)、罗战、唐雨衡、陶韦、陶新平、蒋宏吉、秦华辉、夏荣辉、唐敏超、李精阳、秦名、颜友国、简韩飞、唐善勇、派出所(民警辅警4人)、新街居委会村干部 |
治理马路市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摊担乱摆现象,临街商铺摆放有序,严禁将遮阳伞及雨棚伸出步行道黄线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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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
政务中心一新街(集市路段)一十字路口一鹿马桥中学 |
杨文、邓夏霖 |
杨桥路、唐永旺、吕伟豪、蒋志波、罗宇波、周涛、屈礼、何少锋、冯志恒、蔡建海、唐拓、唐良国、魏备战、文小平、滕晓泉、派出所(民警辅警4人)、黎山居委会村干部 |
治理马路市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摊担乱摆现象,临街商铺摆放有序,严禁将遮阳伞及雨棚伸出步行道黄线以外。 |
备注:4月13日至4月17日(工作日)开展为期3天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人员每天7点半在政府大院集合,上路执勤开展市场整治,重点整治街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