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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5-00446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鹿马桥镇 发文日期: 2025-10-30
名称: 2025年度鹿马桥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    
2025年度鹿马桥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2025-10-30 11:09
  • 来源: 东安县鹿马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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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鹿马桥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的《2025年度东安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就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以下简称“三资”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点任务

在巩固提升去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强基固本、提质增效, 实现出成效出亮点,2025年“三资”整治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查改问题。对全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 深化整治5个方面突出问题:1.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重点整治私设集体资金账户、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资产不入账、隐匿集体收入、组级收入不入账;报账原始票据不全、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审批不严、记账结账不及时、虚假列支;社账、实体账不纳入乡镇统一代管等问题。重点查处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产等行为。2.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问题。重点整治低价发包出租、期限过长、面积不实、民主程序不履行、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未签订书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违规签订合同、招标不规范、暗箱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 搞暗箱操作、损公肥私,利用不规范合同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套取资金、发包工程项目等行为。3.村级债务管理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搞办公场所装修、购置非必要生产生活用品;违规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银行借款不入账、人为放大债务额度、债权长期不清收、个人和政府债务转嫁村集体等问题。重点查处违规举债、违规接待、滥发补助、违规使用贷款资金等行为。4.集体工程项目管理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发包村级工程、违规招投标、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招投标、“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违规超预算、无项目资金来源未批先建;审批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 无技术要求、无质量标准、偷工减料、竣工不验收或组织验收 走过场、验收手续不规范;项目建设形成资产不登记入账、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重点查处以虚假项目套取集体资金、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层层转包村级工程等行为。5.违规出借集体资金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民主程序对外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违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银行贷款转借给本集体 经济组织以外的经营主体;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村干部借 用村集体资金长期不还、不报账;出借资金无手续、长期不清收;外借资金收回后再私借私存、不及时入账等问题。重点查 处长期挪用集体资金、收回集体资金不入账公款私用、转借集 体贷款谋取私利等行为。

(二)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梳理现有监管制度漏洞,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组账乡代管机制;完善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登记备案管理机制;完善村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债务监测和评价机制;完善集体工程和财政扶持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选择和备案审批机制;完善集体资金出借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清查机制。结合建立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责任清单。

(三)强化科技监督。利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湖南省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村级财务数据的实时采集、在线监控、分析预警和公开公示。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拓展交易平台“三资”监管功能,积极引导农村集体资源租赁、资产出租出售、工程招标等进入平台交易,规范经济合同和交易行为。通过对村级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抓好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政策、网络管理、人才队伍和风险防范等“四个”体系建设, 培育建强“三资”监管专业队伍。强化民主监督,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行村级事务全员监督。落实村级财务“双代管”、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乡镇审核备案制。开展集体重大事项、村干部任期、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等专项审计,保障农村集体“三资”“颗粒归仓”。

二、实施步骤

2025年度深化整治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深化部署阶段(2025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做好: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2.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3.制定 2025年整治方案;4.召开动员部署会议;5.开展“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提质增效”调研;6.开展“三资”精准清查;7.开展宣传培训; 8.梳理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制度。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5年7月底前完成)。主要做好: 1.精准区分整治对象,建立提升村、重点村、薄弱村分类整治台账;2.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遗漏问题和新增问题;3.聚焦重点村、薄弱村,农业农村、财政、纪检部门联合开展“驻场解剖 麻雀会诊”;4.制定完善镇级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和规范交易流程; 5.收集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5年9月底前完成)。主要做好: 1.2024年集中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2025年度新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3.深挖“三资”管理违法违纪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开展以案促改研讨,纪委、组织、农业、财政等部门典型案例进行解剖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排查制度漏洞、提出根治措施,推动建章立制。

(四)人防向技防转变阶段(2025年10月中旬前完成)。 主要做好:1.出台相关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针对村级“三资”监管漏洞,建立完善制度;2.建立完善级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和规范交易流程;3.建立村级财务监管平台预警处置评价机制;4.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

(五)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1月中旬前完成)。主要做好:1.开展评估调查,采取调研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调查;2.做好“好中差”评估充分运用评估成果。

(六)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做好: 1.做好“三资”管理制度汇编;2.开展整治总结;3.配合县里做好宣传推介经验典型,宣传“东安经验”,讲好“东安故事”。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强化组织领导,扛牢主体责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力量,拧紧责任螺丝,防止松劲懈怠,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构建强有力的工作体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抓总,财政部门负责三资财务管理业务指导和村账乡代管监督指导,组织、纪检、林业、自然资源、水利、信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监管。

()强化宣传指导。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意义,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扩大群众政策知晓率,营造治理工作氛围。广泛开展业务培训,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政策研究。注重总结提炼,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监督执纪。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公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整治工作走过场、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深化整治组织实施到位、问题排查到位、限期整改到位、线索移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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