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35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鹿马桥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安县鹿马桥镇人民政府文件
鹿政发〔2023〕21号 |
关于印发《鹿马桥镇2023年卫生评比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鹿马桥镇2023年卫生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中共鹿马桥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鹿马桥镇2023年卫生评比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东安县下发《东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提高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户为单位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引导全体村民逐步形成“爱干净、讲卫生、争先进”的良好习惯,同时合理利用检查结果,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激励村民主动参与环境卫生保持,提高村民对人居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从而改变村民意识,提高村民群众打扫房前屋后卫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终达到乡村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打造清洁美丽宜居鹿马桥。
二、组织领导
鹿马桥镇成立卫生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居、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全镇环境卫生评比工作。
三、评比标准
(一)评比内容
“清洁卫生户”评比内容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从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室内清洁卫生、生活物品摆放有序、垃圾及时处理清扫等方面进行评比。
(二)评比机制
每年开展4次,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考核奖励
每次评比活动结束后,由村(居、社区)委会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对评选结果取一定比例农户评出“清洁卫生户”并给予一定奖励,由鹿马桥镇政府保障卫生评比奖励经费。
四、环境卫生评分参考标准
(一)房前屋后整洁
1、房前屋后有垃圾、污物和积水的,扣1-10分;
2、房前屋后柴草胡乱堆放的,扣1-10分;
3、房前屋后杂草丛生的,扣1-10分;
4、房前屋后有家禽粪便未清扫的,扣1-10分。
(二)室内清洁
1、地面不整洁,有纸屑果壳,墙面有蜘蛛网的,扣1-5分;
2、门窗、家具有陈年污垢的,扣1-5分;
3、厕所地面有积水,厕纸未归篓的,扣1-5分;
4、厨房设备有乌黑油泥,扣1-5分。
(三)物品摆放
1、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扣1-5分;
2、床上用品胡乱堆叠的,扣1-5分;
3、其他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扣1-5分。
(四)垃圾处理清扫
1、未及时将垃圾清扫倒出的,扣1-10分;
2、垃圾随意倾倒,未倒至指定垃圾桶或垃圾亭的,扣1-10分;
3、有焚烧垃圾行为留下焚烧痕迹的,扣1-5分。
五、评比要求
(一)加强活动宣传。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清洁卫生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维护村组荣誉。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探索建立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对已经评定为“清洁卫生户”的实施好动态管理,定期对“清洁卫生户”进行复评。对意识松懈、卫生不合格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居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踏上新台阶。
(三)严格执行标准。“清洁卫生户”评比活动要做到坚持标准,户户入室、不走形式,推动“清洁卫生户”评比工作常评常新,同时使评选出的“清洁卫生户”也能起到带头作用。
鹿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