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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109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芦洪市镇 发文日期: 2020-02-18
名称: 2019年芦洪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2019年芦洪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2-18 11:12
  • 来源: 东安县芦洪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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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芦洪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我单位工作中心及公众关切,着力推进关键栏目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回应工作,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认真按照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深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加强领导组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9年底,累计公开信息26条。其中,机构信息6条,主要包括单位班子成员组成、部门职责、领导分工、群团分组、机构设置等;通知公告26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函告、公示、通报、批复意见等;政策法规16条,主要包括制度、行动方案、管理办法等;规划计划8条,主要包括学习计划、实施意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人事信息2条,主要包括班子成员分工、部门人员安排、表彰名单、人事任免通知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少数部门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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