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0-0012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芦洪市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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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岗人员出勤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转变干部职工作风,进一步激发全镇干部职工干事创事热情,努力打造一支“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主动干事、创先争优”的干部队伍,确保全镇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此出勤管理办法。
一、上下班管理
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按照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上班人员必须在8:00以前到镇党政办进行视频签到,下班前进行视频签退,缺签视为旷工一天,迟签视为迟到一次。节假日期间遇森林火灾、山洪地质灾害或其他重大紧急事件,所有干部职工在接到办室电话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镇里开展工作。凡接到电话通知不到镇里参与重大紧急事件处置工作的,每次按旷工2天处理。
二、值班管理
全镇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备勤制度,根据干部职工现状共设五个值班组,每个值班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值班组人员必须服从组长的工作调遣,按时到岗到位,每天晚上20:00—24:00进行视频签到。值班组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负责做好机关安全管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凡遇节假日,值班组所有人员必须8:30之前到岗到位,并搞好视频签到。值班组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缺签一次。若发现值班人员签到后晚上不在镇机关驻勤的作缺签一次处理。
签到但不在镇里住的和签到后又离岗的人员由值班组长把名单交纪委书记,若查岗发现组长不报的,计组长缺签一次。
三、会议管理
严格会议审批管理,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凡因工作需要召开全镇性会议时必须事先向书记、镇长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由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必须提前或按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镇干部缺会者计旷工一天。镇里班子成员和正副组长召集开会,必须对与会人员予以点名,并将到会情况报纪委书记存档,以便通报,否则给召集人计旷工一天。
四、请假管理
全年请假天数不准超过自己的公休假天数,已满公休假天数的不准再休公休假,病重住院作特殊对待,但不能计年终奖,超假部分按旷工计算。
五、通讯管理
所有上岗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凡是书记、镇长、组长及办公室下发通知,被打电话的人员必须及时接电话或回电话,若因电话不通或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话以及接了电话也不按时到位的,导致工作无法落实的,则视为旷工一天。造成工作重大延误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工作管理
全镇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指挥,组员必须听从组长、副组长的安排,副组长必须听从组长的安排。否则,每次按200元扣当事人的绩效考核奖,3次以上不听从指挥,除扣当事人绩效考核奖外,不能评先评优,5次以上不听从指挥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七、奖罚办法
上下班缺签,从绩效考核奖中按50元/次予以扣款,超过6次者不能评先评优,超过15次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上下班和会议迟到早退,从绩效考核奖中按10元/次予以扣款,超过15次者不能评先评优;值班每缺签一次扣50元,超过6次者不能评先评优,超过15次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中共芦洪市镇委员会
芦洪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主题词: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
报:县人民政府县长龙向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敏
发:在岗干部职工
芦洪市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