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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9-00094 分类:  
发文机关: 芦洪市镇 发文日期: 2019-06-17
名称: 芦洪市镇干部队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    
芦洪市镇干部队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2019-06-17 10:02
  • 来源: 芦洪市镇
  • 【字体:   

芦发〔2019〕30号

关于印发《芦洪市镇干部队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各村(居)委会、社区、镇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细化及责任分工》和《东安县干部队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年”活动,确保工作简便、优质、高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东安县芦洪市镇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芦洪市镇干部队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委《东安县干部队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芦洪市镇党委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基层减负、扶贫领域、营商环境、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群众等六个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希望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能够促进全镇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着眼于工作为民、便民、利民,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解决,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建立。

    二、整治时间

    从2019年5月初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开展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责任领导:组织委员胡北。

    2.责任单位:组织部、纪委、宣传部门、各村(居、社区)。

3.整治内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搞形式、走过场,断章取义,不领会实质,不融会贯通;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甚至隐瞒不报,搞“七个有之”,做“两面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工作要求不及时、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诬告陷害、恶意举报,造谣信谣传谣;妄议中央决策部署;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搞家长作风、一言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表面一团和气,不敢开展批评,不敢坚持原则,“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4.整治措施:(1)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每年12次的支部主题党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的主要载体,结合每个支部实际,确定主题党日内容,增强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3)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员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研究讨论问题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决策。年内,开展1次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专项检查。(4)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筹抓好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5.完成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开展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

1.责任领导:党委副书记张爱平。

2.配合领导:人大副主席魏艳、纪委书记唐信。

    3.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政务中心、纪委、各村(居、社区)。

4.整治内容:工作部署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原文转发上级文件,频繁召开会议,动辄要求村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参会;汇报材料不结合实际、冗长空洞;发文拟稿质量不高,照抄照搬,发文不按程序办理;下乡习惯于听汇报、看资料,只调查不研究、不都督整改落实;存在超范围接待,下乡就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工作检查督查无计划、随意化,过频过滥;工作考核动不动就搞“一票否决”,重痕迹、轻质量,重资料、轻落实,简单以开会发文、成立工作小组、签字背书等作为考核指标,考核标准不合理、不精准,上下“一般粗”。

5.整治措施:(1)发扬“短实新”文风。发文应当确有必要,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确需发文的要简明扼要,严格规范发文程序,以镇党委名义发文的必须由镇党委书记审签,以镇政府名义发文的必须由镇长审签。除镇党代会和人代会外,其它各类工作部署会,原则上不撰写、不印发工作报告。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确保2019年发给村级、站所的文件减少30%-50%;(2)少开会、开短会。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话、微信调度等形式安排部署工作,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镇级层面2019年召开的综合性会议要减少30%-50%。镇党委、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除法定会议外,原则上只由1位领导作主题报告或讲话,会期不超过半天;单项工作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一名班子人员讲话,会期不超过2个小时。除镇党代会和人代会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班子人员主持召开的分管工作会议,若确需要村支部书记和站所负责人参会的,必须报镇党委书记同意;(3)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2019年镇对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较上年减少50%,制定出台《芦洪市镇2019年镇干部执行力考核办法》和《芦洪市镇2019年村干部执行力考核办法》,考核以日常工作落实为主,原则上不搞突击式的督查评比。除上级有要求的“一票否决”事项外,镇级层面不增设“一票否决”事项。凡是上级未规定或未经镇党委、镇政府批准的,各部门一律不得要求签“责任状”;(4)严格落实改进调查研究有关规定。大力提倡“四不两直”下村督促工作落实,不得为迎检打造“经典调研路线”,不得增加村里负担。干部下村多到问题集中、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解民困、纾民忧。

    6.完成期限: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1.责任领导:党委副书记曹孝卫。

     2.配合领导:副镇长张荣英。

     3.责任单位:扶贫办、纪委、财政所、劳动社保站、民政所、林业站、农技站、农技站、规划办、镇直各学校、各村(居、社区)。

     4.整治内容:扶贫底子不精准,基础工作不扎实,重资料台账,轻措施实效;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作风不实,驻点驻村帮扶“走通学”,结对帮扶有名无实,情况不清楚,结对帮扶干部走访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后盾单位支持和重视不够;落实惠民政策不透明、不到位,暗箱操作,应付过关;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贪污克扣、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脱贫迎检造假资料、假台账、假现场,欺骗组织,蒙混过关;“三走访、三签字”不到位,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开不到位、使用不规范,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佳,贫困户帮扶不紧密;因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导致涉贫信访量居高不下,甚至发生重大信访舆情事件。

5.整治措施:(1)在全镇范围内每半年开展一次“两不愁三保障”地毯式排查,重点摸排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结对帮扶走访、“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制定执行等情况;(2)及时动态更新全国扶贫系统信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3)压实村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督促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开展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的“三走遍三签字”行动;(4)制定村级精准扶贫考核办法、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考核办法、结对帮扶责任人考核办法,压实责任;(5)落实惠民政策公示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项目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途径;(6)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三走访,三签字”工作;(7)建立涉贫领域矛盾纠纷处理机制,落实台账清单销号制度,做到及时化解矛盾。

    6.完成期限: 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1.责任领导:纪委书记唐信。

    2.责任单位:纪委、派出所、国土所、规划办、政务中心、各村(居、社区)。

3.整治内容:不讲诚信,承诺优惠政策等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不兑现;出台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对企业项目融资、用地、用工、用电、用水等要素保障不到位,建设环境差,投产达效缓慢;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少,随意检查多,甚至利用执法、行政审批职权向“中小微”企业“吃拿卡要报”;行政审批“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落实不到位,群众多头跑路;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故意阻碍外地企业或个人进入本地市场;强制企业或个人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或个人索要或强制低价购买产品。

4.整治措施:(1)以干部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教育党员干部业务精、效率高、服务优、规矩明,以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践行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2)强化执纪监督,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紧盯工程立项、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杜绝党员干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行为。严查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落实不力、推卸责任等懒政行为。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3)畅通举报途径,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镇办公楼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领域的监督作用。

    5.完成时限: 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责任领导:武装部长、副镇长刘湘。

    2.责任单位:规划办、国土所、派出所、安监站、各村(居、社区)。

3.整治内容: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提篮子”“打招呼”;越权审批、拆分审批,违规校准工程建设项目、降低等级要求;违规招投标,量身定做,暗箱操作,搞利益输送;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工程实施随意变更设计、更改预算,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出现“豆腐渣”工程和较大安全事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项目施工裸土不覆盖、围档不设置、扬尘整治措施不到位。

4.整治措施:(1)广泛宣传。微信等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按规定、按职责进行项目的审批、招投标管理;(2)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及登记表的内容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制订项目审批具体操作办法及审批流程;(4)加大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力度。

    5.完成期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开展服务群众“庸、懒、推、拖”问题专项整治

    1.责任领导:组织委员胡北。

    2.责任单位:组织部、纪委、各村(居、社区)。

3.整治内容: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敷衍了事,应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或选择性办理,应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办结,被群众投诉或者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协调办理的事项,不认真履行主办、协办职责,推诿扯皮,致使工作延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或者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导致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或者社会矛盾激化;“新官不理旧事”,对历史遗留问题不管不问,或者推卸责任;对下级请示报告事项不按规定及时批示、答复、处理,造成不良后果;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从事网购、炒股、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服务态度不好,冷硬横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等现象,致使群众来回跑。

4.整治措施:(1)加强教育引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2)广泛宣传发动,拓宽监督渠道。在专项整治办公室设立“庸懒推拖”专项投诉举报平台,开通短信、电话、来信和网络举报渠道,安排专人负责;(3)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监督检查组,科学制定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以及暗访督查;(4)严格追责问责。对在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庸懒推拖”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完成期限: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的“专项整方案”,制定镇“专项整治方案”,同时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审批,5月13日起开始实施。

    (二)自查自纠。各责任单位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分领导班子、干部个人两个层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认真进行自查整改。

    (三)督查检查。各牵头单位对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整治办将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实、问题突出、治效果不好的单位,严格依纪依规问责处理。

    (四)整改提高。各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完善问题清单台账,全面整改提高,于10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对整改不合格、效果不好的,责令继续整治,直至整改到位。并推动各单位建章立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由镇党委全面负责,镇纪委、镇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整体推进。成立芦洪市镇干部队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云波任组长,张学军、张爱平、曹孝卫任副组长,陈军豪、王海涛、唐信、胡北、刘湘、唐建钧、张荣英、魏艳为成员,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纪委,由唐信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整治工作,杨俊军任联络员。各责任单位要统筹协调好有关力量,步调一致推进专项整治。全镇各部门、各镇直单位及各村(居、社区)要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工作作风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到单位,责任到岗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职能部门、镇直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带头作为,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突出问题整改,并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补齐作风和工作短板,推动全镇干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监督问责。实行工作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度。镇纪委、镇组织部、党政办公室要通过明查暗访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结果运用。将本次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各单位及各村(居、社区)年度绩效评估、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奖优罚劣。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对勇于担当、勤勉务实、激情干事的优秀干部,予以表彰激励。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实行开门整治,向全社会公开整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镇宣传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并利用好媒体渠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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