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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芦洪市镇 发文日期: 2018-08-02
名称: 东安县2018年教育扶贫惠民政策
文号 :    
东安县2018年教育扶贫惠民政策
  • 2018-08-02 15:47
  • 来源: 芦洪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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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

(一)政策内容:500/期/人

(二)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孤残幼儿、烈士子女、建档立卡户、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及家庭遇到重大变故的幼儿。(从2017年秋季开始,我县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档立卡户子女也开始享受入园补助)

(三)办理流程:

学生家长申请——幼儿园评议——评议结果公示——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一)政策内容:小学每生每期500元,初中每生每期625元。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寄宿生)

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列入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3.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接受特殊教育或义务教育阶段“三残”学生;

7.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户家庭的贫困学生;

8.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9.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三)办理流程: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委会(社区)签署证明意见,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相关证明——经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学校审定资助对象,公示——县教育局审核——打卡发放。

(四)咨询电话:0746-4217094

 

 

三、普高国家助学金

(一)政策内容:平均1000元/人/期(从2018年开始,建档立卡户子女1500元/人/期)

(二)申请条件:

普通高中学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证建档立卡户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子女等。

(三)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初审——公示——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四、普高免学费

(一)政策内容:省级示范高中:1000元/人/期,市级示范高中:800元/人/期

(二)申请条件:

普高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A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B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C农村低保家庭学生;D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三)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校收集交资助中心——资助中心交相应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退费(已审核通过的下一学期入学时免交学费,只需交纳相应的代收费用)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五、普高免教科书费

(一)政策内容:对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类)免交教科书费

(二)申请条件:

普高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A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B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C农村低保家庭学生;D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三)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校收集交资助中心——资助中心交相应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退费(已审核通过的下一学期入学时免交教科书费,我县对上一期普高免学费对象直接免收教科书费)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六、普高免教辅资料费

(一)政策内容:对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类)免交教辅资料费

(二)申请条件:

普高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A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B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C农村低保家庭学生;D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三)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校收集交资助中心——资助中心交相应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退费(已审核通过的下一学期入学时免交教辅资料费,我县对上一期普高免学费对象直接免收教辅资料费)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七、义务教育阶段免教辅资料费

(一)政策内容:对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类)免交教辅资料费

(二)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A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B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C农村低保家庭学生;D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三)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校收集交资助中心——资助中心交相应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退费(已审核通过的下一学期入学时免交教辅资料费)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八、中职国家助学金

(一)政策内容:1000元/人/期

(二)申请条件:

中职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年级中职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子女等。

(三)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初审——公示——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九、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政策内容:本科、专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

(二)申请条件:

本人考上大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建档立卡户子女优先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与共同借款人(原则上是父母)持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在每年的7-8月份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生持受理证明到大学报到。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车补助(县本级扶贫政策)

(一)政策内容:300元/人/期

(二)申请条件:

坐了校车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必须入选了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以建档立卡户学生为优先照顾对象)

(三)办理流程:

学校联合校车公司对本校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造册——公示——交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十一、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特困补助(县本级扶贫政策)

(一)政策内容:600元/人/年

(二)申请条件: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就读的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外县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子女必须提供就学证明和相关资料。

(三)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学校与乡镇扶贫办初审——公示——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县扶贫办审核——全县名单公示——打卡发放

(四)咨询电话:0746-42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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