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40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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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春节后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我县工业经济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开门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在2026年2月24日(正月初八)前,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80%以上,员工到岗率达到60%以上, 到3月3日(正月十五)前,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和员工到岗率达到100%,实现全面复工复产,确保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产能达产达效,要素保障充足, 生产经营有序。
二 、复工时间
2026年2月24日(正月初八)至3月3日(正月十五)
三、参与对象
全县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排部署
由县科工局牵头,全面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计划、存在的困难问题及2026年工业增量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及时调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及达产满产工作,确保一季度规工增速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二)强化政策支持
1.复工复产方面:对2026年2月24日(正月初八)前开复工 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员工到岗率(返岗率)达到50% 以上的,且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日)企业员工到岗率(返岗率)达到85%以上的,给予0.5--2万元/家的奖励;(以2025年统计产值为基数,产值为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以下的,奖0.5万元。产值为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1万元。产值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奖1.5万元。产值为10000万元以上的,奖2万元)。所奖励的企业每天需提供在开工后有持续正常生产的相关佐证资料(如带水印的工作照片、设备运行影像资料、员工签到记录等,时间持续到正月十五),做为领取奖励的依据。
2.稳岗就业方面:在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的员工,在2026 年2月24日(正月初八)之前到岗(返岗)的,发放200元/人 的用工补贴;2月25日(正月初九)至3月3日(正月十五) 到岗(返岗)的,发放100元/人的用工补贴;3月3日(正月十六)之后到岗(返岗)的,不享受补贴。
(三)强化要素保障
1.能源供应保障。县电力、供水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能源供应 保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2.材料供应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原材料库存和 需求情况,积极协调原材料供应商与企业开展对接合作,帮助企 业解决原材料供应难题。要加强交通运输协调,确保原材料运输 畅通 。
3.用工需求保障。东安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等部门要深入 开展“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鼓励企业稳定现有员工队伍,确保各项用工政策落实落细落快。
4.奖励资金保障。县财政足额及时保障奖励资金拨付到工作专班,以便将奖励资金按时拨付到企业,增强企业生产的信心。
(四)强化安全生产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在 复工复产前,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生产设备、电气线 路、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 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县科工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工作。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工作专班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复工复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复工复产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督查,压实责任
工作专班要结合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全面压实稳企业、稳增长的主体责任,推动复工复产工作走早走实。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等纪律要求,不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
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