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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0-0322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教政〔2020〕1号
关于唐智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督学责任区、乡镇场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局直各股室:
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
唐智辉同志任高峰中学校长(试用期1年);
唐 卓同志任荷池中心小学校长(试用期1年);
翟芳永同志任澄江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同意郑海菲同志辞去荷池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佳铭同志高峰中学校长职务。
唐智辉、唐卓和翟芳永三位同志的原职自然免去,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东安县教育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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