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2-0334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附件 1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 :东安县教育局
序号 |
处罚事项 |
不予处罚的情形 |
不予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对违反国家规定举 办学校和其他教育 机构的处罚 |
实际达到办学标准或条件,及时 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积极主动 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消除不良 影响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 《行政处罚法》 |
|
2 |
民办教育机构违反 规定招收学生 |
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 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 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 |
|
附件 2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 :东安县教育局
序号 |
处罚事项 |
减轻处罚的情形 |
减轻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民办学校办学过程 中出现《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 进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款违 规行为的 |
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且违法行 为轻微,积极配合整 改,没有造成影响。 |
《行政处罚法》 |
|
附件 3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 :东安县教育局
序号 |
处罚事项 |
从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民办学校办学过程 中出现《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 进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一条第一款、 第六款违规行为的 |
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且违法行 为轻微,积极配合整 改,主动消除危害后 果的。 |
《行政处罚法》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