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354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遴选2025年东安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项目
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东安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以及永州市教师培训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项目
拟设计东安县中小学主题式校本研修实施指导团队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研修方式分为集中培训、跟岗实践和返岗实践,此项目需遴选承接单位,具体见项目设置计划表(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同时应具有丰富的书记校长、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经验,较强的学科研究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较好的培训环境与条件设施。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县教育局根据遴选工作方案,发布东安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及有关要求。各申报单位应当明确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领导与协调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以及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既定的申报流程,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此次申报征集时段为2025年4月28日至5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组建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附件2),评审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打分。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内审股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管。
4.综合评议。综合评议组合议评审情况,报县教育局审定。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培训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等,证书图片或PDF文档)。
2.近3年内已经完成的任意一个培训项目的完整资料(项目自评报告、通知、方案、培训手册、培训成果等)。
3.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五、其他事项
1.严禁承办单位将培训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实施。
2.项目培训结束后,承接单位应在20天内提交报账材料。如遇特殊事项需提交有关工作说明,经具体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处理。
3.东安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项目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县教育局教师培训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4.申报单位需提交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7日17:00前邮寄或送达至东安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同时,将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档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da4211815@163.com;联系电话:0746-4211815 ;邮寄地址:东安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46-4227302(东安县教育局审计股)。
1.2025年东安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项目设置计划表
2.2025年东安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项目承接单位申报资质和评审标准
3.2025年东安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项目申报书
4.2025年东安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项目承接单位申报汇总表
东安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