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108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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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847号)及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的要求,经东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近期公开举行东安农村客运票价核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代表名额
听证会正式代表19名。其中: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
员各1名,经营者代表3名,社会团体代表1名,消费者代表8名,县政府部门代表5名。
二、听证会新闻媒体名额:2名。
三、听证会代表、新闻媒体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代表名额的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按照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确定。
2、经营者代表由相关部门进行推荐。
3、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政府部门、社会团体
代表人员由东安县交通运输局聘请。
(二)听证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
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
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
(三)新闻媒体人员由东安县交通运输局邀请采访听证
会。
四、报名地点和起止日期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9月24日止,凡有意参加
者,请持有效证件东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股报名。
联系人:唐辉,联系电话:13874786789.
五、听证会举行15日前,东安县交通运输局通过东安县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和听证人名单。
东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