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021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经济开发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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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东安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希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东安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
园区扩区概述:东安经济开发区由白牙片区、芦洪片区及端桥铺片区三片区组成,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耒阳经济开发区等7家园区调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24〕9号),东安经济开发区调出214.37公顷,保留面积为292.02公顷,本次拟对白牙片区在现有核准范围的基础上扩区66.16公顷,芦洪市镇片区在现有核准范围的基础上扩区55.92公顷,端桥铺片区维持现有核准范围。综述,园区在湘发改函〔2024〕9号文件核定292.02公顷的基础上,拟扩区面积122.08 公顷,扩区后开发区总面积414.10公顷。园区产业定位为以“一主一特”产业体系为核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导,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为特色)。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东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周琼
联系电话:0746423166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收集资料
现场踏勘
委托环境现状监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写(同步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召集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工作内容: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关键字:“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填写。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公示指定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