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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6-00370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横塘镇 发文日期: 2026-05-11
名称: 横塘镇白滩河村4、5、7、8组山洪灾害易发区转移避险应急预案
文号 :    
横塘镇白滩河村4、5、7、8组山洪灾害易发区转移避险应急预案
  • 2026-07-13 16:12
  • 来源: 横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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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山洪灾害易发区位于白滩河村4、5、7、8组,主要灾害原因是暴雨洪水汇集湘江,该位置地势较低,易发生山洪灾害,近两年来发生过险情,都进行了人员转移,未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风险点威胁区共涉及5户16人(常住1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转移避险责任人
  白滩河村村支书荣黎明为村级转移责任人,村妇联主席郑丽萍为监测员,对山洪灾害易发区进行日常巡查监测。郑丽萍、荣卯新荣彩云为4、5、7、8组山洪灾害易发区转移避险包保责任人。
  二、转移避险启动条件
  当湘江上游水位暴涨,该风险点监测员郑丽萍应加强巡查监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
  1.当河道水位漫过河堤危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2.上游水库出现险情;3.当风险隐患不能准确研判时;4.其他有可能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
  三、转移避险行动
  转移避险临时安置点设在白滩河村委会,当需要转移避险时,由村支书荣黎明利用广播、铜锣、口哨等发布预警转移信号,预警转移信号为急促铜锣声、口哨,按照四级包保责任分工,联系转移人迅速联系被包保人沿转移路线标志转移至白滩河村委会。
群众沿紧急转移路线标志转移至临时安置点,按照包保责任清单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后,由荣黎明带领村应急抢险队员对危险区再次进行地毯式排查搜救,村辅警荣明军负责现场警戒,确保险情警报未解除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四、临时安置点管理
由驻村干部周解元总负责,村妇联主郑丽萍负责安置点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村医刘志英负责安置点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五、预警解除
当上游河道水位平稳回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过程基本结束,经研判洪涝灾害发生的风险已经消除,具备安全返回条件的,组织避险撤离人员有序返回。
  六、预案人员安排及电话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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