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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横塘镇 发文日期: 2018-07-31
名称: 横塘镇关于第23次县政府常务会与第4次县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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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塘镇关于第23次县政府常务会与第4次县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报告
  • 2018-07-31 10:44
  • 来源: 横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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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好县政府常务会与县长办公会确定的重点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镇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会议纪要的内容将属于我镇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汇报如下:

一、关于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湘易地搬迁联席办[2018]5、6号文件精神要求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安排。我镇于2018年6月12日对全镇79户易地扶贫户逐户进行核实排查工作,现就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横塘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40户163人,其中自建房26户101人,货币化安置14户62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21户80人,其中自建房11户40人,货币化安置10户40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18户65人。

2、主要做法

谋划在前、精心部署。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和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的统一安排,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的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镇由书记、镇长带队分为8个核查小分队,对7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逐一核查,先后召开5次党政领导会议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做到事前谋划、事中研究、事后落实,确保整个排查整改工作顺利实施。

吃透政策、严格把关。湘易地搬迁联席办[2018]5、6号文件政策性强,在县易地扶贫联席办的指导下,我镇对于“四种情况”进行反复讨论,最终确定了排查整改思路,随后我镇先后2次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解读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摸排整改工作,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

强化责任、取得实效。按照党政领导包片、镇村干部包户的分工,层层强化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在2天时间对7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入户核查,对“一方山水养不过一方人”进行排查,掌握家庭情况,了解后扶措施,为后面的整改工作提供了扎实的依据。

3、易地扶贫搬迁核实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再次细致核查,共发现有问题户12户46人,均属于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搬迁户在合规面积基础上私自增建住房面积问题(加层)

搬迁户私自提前加层的共有8户29人,分别是:石塘村罗登彬、周艳芳;大栗山村周寒秋、周耀春;大月塘周阳生;望明村王业军、王国军、刘良迎。

通过此次的核实排查发现,其中石塘村罗登彬、周艳芳;大栗山村周寒秋、周耀春;大月塘周阳生这5户加层的主要原因分别是:①罗登彬户,因其姐离婚暂住他家,共6口人(自然增加1人),住房拥挤,由其姐周小告出资8万元,在新房的基础上加建了一层;②周艳芳户,其老公已过世,大儿子急需结婚,其女友要求要一层婚房,否则不嫁,无奈之下,其亲戚出资给其加了一层;③周寒秋户,因其外嫁的女儿回家居住,5人2个房间,非常拥挤,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其女儿自愿出资5.8万给其加了一层;④周耀春户,孙女患有肝癌,无钱加层,其侄子给两老一个舒适环境,自愿出资给其加了一层;⑤周阳生户,妻子和女儿都患有痴呆症,且还要照顾年迈的母亲,由于房间不够用,兄弟周和生为了给母亲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自愿出资3万给其加了一层。

另外私自加层的3户望明村王业军、王国军、刘良迎,其中王业军户2017年私自提前加层,且还属于原址重建;王国军户在2017年时私自提前加了2层,现房子共3层,且进行了豪华装修,另外还有一套旧房未拆除;刘良迎户2017年时擅自提前加层,且旧房拆除后,又新建了一座房子。

整改情况:其中石塘罗登彬户、大栗山周寒秋户 、大月塘周阳生这5户搬迁户对私自加层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均与出资人签订了共建协议,同时镇里将这5户向县里、以及省联席办处进行了申报是建议不清退,待审批当中。另外望明村王业军、王国军、刘良迎这三户已签退款协议,拟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剔除,收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能转为危房改造的转为危房改造,否则按人均1.5万,户均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由县财政给与补贴。

易地搬迁户存在装修豪华的问题

何忠元户2016年在东安雍景园购买单价为2721.46元/平方米,总面积为146.98平方米的房屋,验收合格后,共计领取补助款36万元,随后何忠元将新房进行了豪华装修,加重了自身负担,违反易地搬迁初衷,另外,经核实,何忠元户有两套旧房,一套位于金云村,一套位于狮子铺村,本次旧房复垦拆除的是位于金云村的房子,剩余狮子铺旧房未拆,且易地搬迁多报1人(之母蒋满翠在2015年死亡)。

整改情况:该户已签退款协议,并将该户进行了拟清退处理上报到了县里、以及省联席办处。

易地搬迁户存在随意变更搬迁计划的问题

刘新英户是2016年易地搬迁计划变动后的替补户,预报计划是在村里自建住房,房屋开工的照片和完工的照片都按时上传,拨付资金时也是按自建住房的3.5万元/人计算,但今年下村复查时,了解到该户以前都是以村里其他新建房子报进度,本身在村里没有建房,而是在镇上购买了一套两层的旧房子,且旧房子面积超标,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2月,后期修改时间改为2016年。同时在2015年时还搞了危房改造,现还有旧房未拆除。

整改情况:该户已签退款协议,并将该户进行了拟清退处理上报到了县里、以及省联席办处。

搬迁户中存在四类人员

甘庄村的搬迁户林后雄2016年在东安县天成一品购买商品房一套,2017年8月查出林后雄的儿子在政府机关任职,属四类人员,2017年12月扶贫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动态调整时已将林后雄户作为四类人员标识。

整改情况:该户已签退款协议,取消林后雄易地搬迁指标,收回补助资金,现已经退还补助资金6000元。

搬迁选址存在原址重建的问题

王华清新旧相连,属于原址建房,且旧房未拆除。

整改情况:该户已签退款协议,拟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剔除,收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能转为危房改造的转为危房改造,否则按人均1.5万,户均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由县财政给与补贴。

4、下步打算

严格把控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面积

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是扶贫房,不是致富房的要求,坚决守住搬迁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一、要积极稳妥,做好存量问题的整改。对于已经入住超面积10%以下的,在脱贫前只允许简单装修,防止加重贫困户经济负担,同时,对搬迁户进行批评教育,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于超面积10%以上的按照省里制定政策予以整改到位

二、要吸取教训,严防增量问题发生。今后,要严守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25平米的政策红线,设计更多户型满足搬迁需要。

督促搬迁户简单装修入住

结合实际,在尊重搬迁户意愿的前提下,督促还没有装修入住的搬迁户进行简单装修,不得让搬迁户举债的原则。

落实好后续脱贫措施

进一步落实搬迁贫困户享受产业发展、医疗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扶贫政策,加大对搬迁对象在产业、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完善帮扶政策,确保搬迁群众收入有来源,增收有渠道,脱贫有保障,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脱贫。

二、关于民政工作

我镇共有19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自“亮栏行动”开展以来,我镇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党政领导会议,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各村(居)支书、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召开了村支书、会计会议,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了公开栏的选址。

3、配合县民政局及承建商现场选址。

4、目前,我镇大坪、金云、大塘屋、三吉村等4个村已建设完并已将内容更新,因兴隆、文堂两个居委会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其他15个村的公开内容已更新,因公开栏的框架还没架好,没有悬挂新的公开内容。

三、关于禁毒工作

1、成立了领导机构。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镇武装部长为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各村(居)支书、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办公场所为镇禁毒办公室。

3、落实了1名专职禁毒工作人员:郭原海。

4、实现了镇禁毒办与派出所合署办公。多次召开镇禁毒工作会议,进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横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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