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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5-00052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横塘镇 发文日期: 2015-05-20
名称: 关于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的决定
文号 :    
关于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的决定
  • 2015-05-20 03:13
  • 来源: 东安县横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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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横塘镇委员会  横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按照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产业强县、科教兴县、和谐安县、实干振县”的总体思想和打造“绿色东安、小康东安、法治东安、创新东安、幸福东安”的总体要求,切实改进干部职工作风,搞好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各项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坚持周一至周五上班并住镇星期五晚上由轮流值班人员代班,星期六、星期天轮流休息的工作制度。

2、实施工作出勤考核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参与出勤考核。①考核范围:行政、财政、计生、经管、城建、企业等工作人员。②实行每天一汇总,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小结。考核结果由人大主席田小红同志于例会上通报,并作为奖惩出勤的主要依据。

3、实行签到制度,星期一至星期日早签到时间8:00-8:30签到地点为镇党政办,由四个主要领导轮流监督本人见面签到,遇特殊情况签到迟到的干部职工必须立即到考勤负责人处补签,否则视为缺签,计旷工一天。严禁代签,若发现代一人,计签字人旷工一天,以此类推,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格监督。党政办每周星期一负责通知全镇召开例会

4、工作要求:上班时间必须按各工作人员分管的工作,解决好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做到解决问题不出村,不将问题越级上交。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由分管领导拿出具体处理意见,然后向主要领导汇报,共同商量解决,真正深入到村组、到农户、到基层,促进务实的工作局面形成。

5、工作纪律:①上班时间一律不准从事打牌、打麻将、走象棋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②工作人员上县市开会,一律凭书记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后办公室通知;若县里直接通知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也必须在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将会议要求报书记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工作出差联系业务,一个星期之内必须经组线领导同意后,报书记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批准;一个星期以上的,经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否则作旷工论处。党政领导离镇公干、因事因病而请假须报告书记,一般干部离镇公干、因事因病而请假须报告镇长。

6、关于签到考勤奖惩:全体干部职工一个月内早晚签到若缺签一次罚20元,二次罚50元,三次罚100元,四次罚200元,五次罚300元;月内越五次缺签扣年终待遇20%,10次扣年终待遇50%;全年内缺签越20次,考核为不称职;全年内缺签越30次,按党纪政纪处分。

二、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先由组长签署意见,然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并将审批字的请假条存交党政办。

2、突击性工作和特殊情况,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宣布,可以不准休假。

3、请假结束应及时到办公室和组长处销假,时间限为第二天早上签到前,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早上上班报到时间,违反按超假半天论处。

4、同日请假人员不得超过本组人员的20%,以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5、请病假:一律以县属定点医院诊断为依据,因公负伤,休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发放 ,其他病休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口头请假一律不予审批,并作旷工论处。

7、请假(含年休假)不能超过20天,超过一天算矿工一天,并予以罚款50元/天。

三、会议制度

1、会议种类。镇里的会议主要有党委会议、党政班子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农村工作大会、组内工作会议。

⑴党委会议,由书记、副书记(镇长)、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协联工委主任)、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党政办主任组成,由书记召集或书记委托副书记(镇长)召集。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研究、讨论镇党委工作。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⑵党政班子会议,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包括党委成员、政府班子成员、人大副主席,会议由书记召集或书记委托副书记(镇长)召集。根据会议所研究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可以列入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和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讨论、研究镇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每周星期一晚上为党政领导例会,遇临时或紧急情况由办公室通知并召开党政领导会议。

⑶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含每周星期一上午9:00全体干部职工例会),由党政班子成员及镇里干部职工组成,会议召开由党委研究决定。召开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前段的工作,安排部署镇里当前的重点工作,同时也包括通报镇里所做出的决定等。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除每周例会必开外,召开时间依需要而定。会议由书记或镇长主持,也可以委托班子领导主持。

⑷书记办公会议,原则上由党委成员、政府班子成员、人大副主席组成,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议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列席人员,会议由书记召集。主要任务是听取每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每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重大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督办。书记办公会议召开时间为每月初和每月中旬。

⑸农村工作大会,由全体干部职工及村(居委会)相关人员组成,会议召开由党政班子会议决定(若仅是党务工作则由党委会议决定)。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全镇农村各项工作。会议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⑹组内工作会议(包括领导小组会议),由小组成员组成,由各小组组长召集。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组内各项工作。原则上每周一次由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2、明确职责。党委会议、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农村工作大会,由党政办负责会务工作并组织材料和做好会议记录。组内工作会议由组内负责会务及材料。

3、提高效率。凡提交党委会议、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党政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事先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和讨论形成两个以上预案供与会者参考。有关部门或有关同志汇报要简明扼要地发表意见。根据工作需要,会后由党政办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由党政办审阅后,送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镇长)审签,印发有关部门。

4、严明纪律。⑴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准无故缺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接听手机。⑵坚持准时开会。每次会议,党政办工作人员要提前到会,负责签到,对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的,会后要进行通报批评。⑶开会时不准会客和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文件。⑷党委会议、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所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和个人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

5、缺会(除请假外)一次,算旷工一天。

四、值班和接访制度

1、党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班时间由专职值班秘书值班,双休日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值班,节假日由党政办提交方案报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每月5号为党政领导接访日,相关人员同时参加。

2、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⑴上午、下午提前半小时到岗,保持办公室整洁;⑵及时上传下达,作好值班记录,在接到上级通知后,首先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在办公室负责人指示后,报书记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⑶热情接待来办公室人员;⑷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汇报;⑸打好交接班移交;⑹值夜班同志要搞好卫生。

3、党政办值班人员一般不准非本镇人员用值班电话机挂电话;不能将无关人员带到办公室;不能让办公室公物和报刊让人随便带走。

4、党政办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可自行调换,实在不能到岗的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严禁空岗。

5、党政办值班人员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做好疏导、劝阻、解释工作,对不能解决的重大来访问题应记录在案,并及时呈报社会管理综合组相关领导

6、星期一至星期日的分组轮流值班必须到岗到位,并24小时在镇值勤,不准中途离开,带班领导要组织值班人员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及重大问题的处置工作。

五、办文制度

1、行文范围。属涉及全镇、事关全镇性的事项,以党委文件行文;属镇政府日常事务或具体事项,以镇政府文件行文;向上级部门的请示,以镇政府文件行文。

2、行文要求。行文必须规范,做到体例正确,观点准确,内容精炼,字迹清晰,文稿须打印或方格稿纸撰写,并使用标准的发文稿纸,填写拟稿单位、拟稿人和发文范围。

3、行文程序。凡涉及到部门的文件,先由部门拟稿再交办公室审稿(内容、文种、格式等),并签署意见,办公室审稿后先交分管领导审阅后呈书记审签(镇政府文件由镇长审签,但在审签之前必须交书记过目)。

4、行文时间:部门所拟文稿送到办公室后,办公室不准积压,必须在2天内搞好审稿和送领导签批工作。

5、向上级部门所拟汇报材料、新闻报道等必须交书记审批同意。

六、文件处理制度

1、文件处理范围。指收到的上级部门的所有正式发文、电报、传真等。

2、文件处理程序。收到上级文件后办公室秘书要立即做好文件登记并处理贴好文件处理笺,首先交办公室负责人阅签(要求写好拟办意见),然后呈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镇长)签批。

3、文件处理时间。即收即办,不准搁置,传阅文件必须在2天内传阅完毕,并要传阅人签字。

4、文件处理要求。凡已被签批的文件,由办公室送传阅人传阅后必须将原件存办公室,传阅人因工作需要此文件时,只能复印不可带走原件。办公室要将文件分类归档,以便备查。

七、学习制度

1、坚持中心组学习与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结合。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单周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双周星期一下午2:30至5:00。

2、鼓励工作人员在学好政策、法律等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学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凡需要报销学习费用的,一律在参学前报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获毕业证后,方可准予报销学费,其经费报销额度为获取毕业证书后学费的40%,报销最高限额不超过1500元/人。凡没有审批同意的一律不予报销。

八、财务管理制度

1、岗位设置。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财会人员必须坚守财政纪律,做好财会帐务的保密,每月将有关会计资料报书记、副书记(镇长)审阅。

2、审批程序。坚持一支笔审批和适当授权代管原则。①财政所所有开支(除业务经费外),不论开支金额大小,一律由副书记(镇长)签字审批。财政所的业务经费开支(依据财政局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由副书记(镇长)加强监管。②计生办的开支1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00元的开支先报书记审核以后再报镇长审批;③民政资金的发放,5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50元以上的报书记审核,副书记(镇长)审批;超过500元的由分管领导拿出具体方案交党政会议集体决定。⑤敬老院经费管理,设立专门的帐簿管理,会计出纳分设。每半月结算一次,一月记帐一次。敬老院各种开支5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元以上报书记审批后由镇长审批。⑥企业办开支1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00元的由书记审批。⑦实行“就餐登记卡”制度,“就餐登记卡”由党政办掌握,因工作需要就餐的必须到党政办填写就餐卡再到书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就餐,没有“就餐登记卡”一律不报帐。各单位的所有餐饮开支,无论金额大小,由副书记(镇长)根据“就餐登记卡”审批入帐。各项经费开支300元(含300元)以内的由副书记(镇长)签字审批;超过300元以上的开支书记审核同意,副书记(镇长)方可审批开支;1000元以上的由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后,书记审核,副书记(镇长)签字审批。⑧镇外所有开支(含用餐)必须事先报告镇长同意,否则不予报帐。报帐时,经镇长签字审批,除修车、打印外的镇外开支必须在事后一周内办理好报帐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报帐。⑨党政办购日常用品,须凭“购物单”购物,程序为:先填写“购物单”,然后由安排购物的书记或副书记(镇长)审批。没有“购物单”的一律不予报帐,结帐时,凭“购物单”到副书记(镇长)处审批报帐。⑩“就餐卡、购物单必须在事后3天内交党政主要领导(依据分工)审批,超过时限,由经办人自负。

3、报帐纪律。①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手续齐全(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所有开支在报帐时必须先由财政所会计审核。②财会人员必须坚持报帐原则,若发现不坚持原则的报帐,对会计、出纳各处以所报销金额一倍的罚款,发现2次,呈报主管部门,撤销其财会职务;③分管领导审批的资金严禁巧立名目发放各种补助,一经查明,追究经办人员的经济责任。所有开支实行月结制,每月5日结清上月开支,并报书记、副书记(镇长)审阅。

4、资金收取:①收取各项尾欠和社会抚养费必须按有关政策规定收足,任何人不得开减免口子,经检举发现,一律责令表态(审批)当事人以工资进行补交,并处以10%的罚款。②与单位往来或其他经济收入一律由财政或经管、计生出纳负责收取。③收取除计生社会抚养费外的任何资金必须使用镇财政的专用收据,严禁私购收据或白条、不开票收取款物。严禁各种收入长期不入帐的行为发生。④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必须按政策标准收取,标准减免须计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减免口子。⑤所有收入必须在当月月底前交财政所入帐。

5、借款规则:工作人员办理公事,根据实际需要借款的,300元以内的由经副书记(镇长)审批,超过300元的必须报书记审核镇长签批,并在事后一周内与财会结清帐务。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九、接待制度

1、市、县或其他乡镇人员来镇检查指导工作、联系业务需要进行接待,接待前必须报书记或副书记(镇长)同意,确定招待标准,一律在食堂招待,并由对口领导负责接待函。

2、召开村级干部会议,有集体研究的按研究的会议支出标准执行;未研究的,一律按10元/人以下的标准安排工作餐。

3、坚持分管领导对口陪同接待,陪同人员除主要领导外,每餐原则不得超过3人。

十、差旅费报销制度

1、工作人员开会,必须凭办公室正式文字通知或办公室电话记录作为参会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

2、工作人员出差联系业务,必须经书记批准(书记外出不在家由镇长批准),按批准的时期天数报销差旅费。

3、差旅费补助标准统一按核减下乡费金额后的标准执行。

4、镇内下乡一律不单独列报差旅费。

5、所有差旅费报销,必须在开会、出差当月由党政办主任及财政所审核后按程序审批,方可报销。

6、本制度未详事项按《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办理。

十一、小车管理制度

1、小车使用由书记负责统一调度。工作人员因公事用车,必须经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同意。

2、小车司机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按30元/次的标准扣减出车补助。

3、用车坚持先主要领导,后副职领导,再其他干部职工。先公事后私事,先政府后部门,先急后缓。

4、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后,按每公里0.5元的标准,事前交纳用车油费。

5、小车修理:驾驶员要搞好车辆日常保养,一般的小毛病应自行修理,确需送修理厂修理的车辆,须预先到党政办填好“派修单”,统一由书记审批,然后凭“派修单”到指定厂家修理。由党政办、财政所与厂家凭“派修单”结帐,结帐时由书记审核,副书记(镇长)审批。因特殊情况,在县外修理,事先必须报告书记或镇长同意,回镇后再补办手续按程序审批入帐。

6、小车加油,原则上湘M95052车由财政所按标准打卡进行安排用油。用车人在油票上签署经手人,找证明人签字后按程序审批。

7、司机必须爱护好车辆,经常保持车内外整洁美观。

8、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出车及时。

十二、电话费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电话费支出,并明确专人管理,严禁外来人员使用办公电话。

2、电话费用,按与电信局签订的合同为准报帐,严禁私打长途。

3、加强对传真机、复印机、上岗电脑的管理,非办公室管理人员严禁使用传真机、复印机、电脑,外来人员打印由办公室收取打印费(开票1人,收费1人)。计生办打印资料由办公室单独记帐,年终一次性从计生办划款。

十三、水电费管理制度

1、镇政府机关的用水及设备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3、镇政府办公大院的抄表计度由办公室负责,年终汇总结算;

4、在镇政府大院住宿的工作人员,其水电费由镇政府负担。

十四、督查制度

1、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明确2—3人作为督查工作特派员,对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2、督查组每周要对干部职工工作不力、无故缺岗或不服从领导安排等不良工作作风进行督查,发现缺岗一次作旷工一次处理。

对责任制规定的重点工作及镇里安排的临时性重点工作要跟踪督查落实进度,原则上要求每月督查一次工作进度并予以通报。

督查组对因不服从领导安排或工作不力造成影响受到上级通报的,按照《公务员条例》等各项法规政策予以处分。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如实反映上报,力戒形式主义,发现督查失实、营私舞弊的要予以严肃批评和通报。

十五、计生管理制度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原则上按政策征足征够,若确因生育对象经济困难等因素要降低收费标准,必须经计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协会会长组成)。

2、镇政府工作人员除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及专抓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干预计生工作,更不能干预计生抚养费征收,若发现一例,是党员的予以党内警告,非党的由书记、镇长诫勉谈话;若发现二例,是党员的予以开除党籍,非党员的年终定为不称职。

3、横塘镇籍的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当年有违法生育的,该工作人员当年的福利待遇按50%发放。

4、村干部的直系亲属及亲属违法生育,扣除全年的工资,并责令引咎辞职和在全镇作出公开检讨。

十六、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日常管理,每天购物由唐志坚同志负责。胡北同志负责每天餐票的结帐和卖出。实行每个月末到财政所报帐结算,并将收支情况予以公布。采购清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存档一份。

2、强化作息时间。食堂必须保证每天三餐的正常开餐。早餐在7:30前做好开餐准备,中餐在12:00前做好,晚餐在6:00前做好,不得无故不开餐或拖延开餐时间,并24小时保证热水供应。

3、明确就餐标准。工作餐按1.5元/餐的标准收费,就餐人员不得拖欠餐票,必须当餐当面结清,严禁大师傅收取现金,就餐只能收取餐票。会议餐和客餐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定。

4、明确请销假制度。大师傅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然后再报镇长审定。双休时间要保证工作餐的正常开展。

5、明确奖罚。对正常工作时间无故不开餐的,每发现一次对大师傅处日工资3倍的罚款。

十七、惩处规则

违反上述工作制度的,按下列标准实施处罚:

1、上班:签到缺签、代签一次计旷工一天,迟到3次计旷工一天;

2、会议:缺会1次计旷工1天,迟到、早退3次计旷工一天;

3、值班:办公室值班发现离岗一次计旷工半天,2次计旷工一天;分组轮流值班人员缺岗发现一次计旷工一天,迟到早退2次计旷工一天。

4、以上3项均按50元/天标准予以处罚,处罚款从年终责任制奖中扣除。凡旷工累计达15天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按公务员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非公伤住院达半年以上的不发岗位责任制奖,不准评先评优。

上述制度已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同意,自2015年3月开始执行。

中共横塘镇党委

横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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