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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花桥镇 发文日期: 2019-07-19
名称: 花桥镇廉洁村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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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镇廉洁村建设工作方案
  • 2019-07-19 11:17
  • 来源: 花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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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镇廉洁村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监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廉洁村(含居委会,下同)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选好村班子的人、控好村组织的权、管好村集体的钱、守好村干部的廉”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廉洁村建设,推动农村干部廉洁履职,不断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健全机制,有序推进,确保2019年合格廉洁村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同时创建一批先进廉洁村。

三、建设对象

全镇所有行政村。

四、建设内容

()两委守廉。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强,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班子成员廉洁履职、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度高。

()文教育廉。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农村,大力打造廉洁文化示范点,切实发挥廉洁文化辐射作用。加强群众党纪法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遵纪守法、崇廉尚洁。

()公开晒廉。党务、村务、财务及时全面公开,“三资”管理规范,村权运行透明,村两委成员定期述职述廉。

()监督保廉。加强村级监督机构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发展固廉。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夯实农村基层执政能力与执政基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现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社会繁荣稳定。

五、评选标准

廉洁村分为合格、先进两个等次,符合基本要求且未出现否决指标的村为合格廉洁村,同时达到评先条件的村为先进廉洁村。廉洁村一年一评,实行动态管理。

()基本要求

1.组织健全。按照程序,依法产生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成员,无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现象。

2.班子廉洁。村两委班子依法用权,为民、务实、清廉,班子成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

3.决策民主。村两委班子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有完整记录。

4.监督有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对村级财务、各类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等监督到位。

5.财务透明。村级财务实行月审月结月公示,坚持每笔收支票据及时公开。

6.公开及时。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及时、规范、真实、全面,公开栏设施规范整洁。

7.管理有序。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村内治安秩序良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8.村风文明。制定村规民约,完善自治机制,廉洁文化宣传有声有色,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经常开展,村容整洁卫生,村风民俗健康向上。

()否决指标

当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廉洁村评选资格;出现第三、第四、第五种情形之一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村级财务没有坚持月审月结月公示的;

3.重大决策事项没有执行“四议两公开”的;

4.村干部违规插手本村工程建设项目的;

5.因村两委班子成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引发信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其他一票否决情形的。

()评先条件

1.年度内本村无到县级及以上部门信访;

2.农村“三资”管理程序规范,建有台账,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3.党员和组干部没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

4.受到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通报表扬;

5.开展学廉、诺廉、述廉、讲廉、观廉、展廉、演廉、评廉等“八廉”活动5次以上。

六、建设措施

()廉洁+党建行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基层党员在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战斗堡垒范作用。

()廉洁+制度行动。推行村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工作流程等“四单一流程”制度,通过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全面提升农村工作规范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廉洁+财务行动。一是对村级财务实行月审月结月公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监督工作。二是对历年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责任机制。

()廉洁+监督行动。抓好党务、村务、重大事项决策公开,严格公开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廉洁+作风行动。着力整治农村干部履职不到位、作风漂浮、执行不力、索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推进农村干部作风建设。

()廉洁+教育行动。开展普纪普法培训教育、提醒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引导教育等,增强农村党员干部法纪意识。

()廉洁+文化行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八廉”活动,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筑牢农村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廉洁+治理行动。坚持清理和整改相结合,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结构、分布、处置及效益情况,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建好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推动“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廉洁+惩处行动。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快查快结。

()廉洁+发展行动。通过上述廉洁+行动,全面建设廉洁村,形成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建设步骤

建设活动从2019年5月中旬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廉洁村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抓好试点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深入调研,全镇选择1-2个村进行试点。

()全面推行阶段(7月1日至1130日)。在试点基础上,各村制订实施方案,报镇政府审核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

()评选验收阶段(121日至1231日)。根据廉洁村建设标准,按照村级自查自评、乡镇考核推荐、县级审核确定的评定方式进行评选验收。

()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1日后)。对廉洁村建设工作进行“回头看”,不断总结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建设成效,提升建设质量。

八、考核方式

()村级自查自评。11月底,各村按照廉洁村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将自评结果上报镇政府。

()乡镇考核推荐。12月上旬,镇政府相关部门对各村自查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复查,确定合格、先进廉洁村建议名单,并将建议名单上报到县廉洁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级审核确定。12月中旬,由县廉洁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先进廉洁村进行验收审核,并对部分合格廉洁村进行抽查复核。

九、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廉洁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胡云波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唐永红任常务副组长,镇专职副书记龙海、人大主席魏小刚、纪委书记于爱林、组织委员胡涛、副镇长滕珍晶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七站八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爱林任办公室主任。

()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县廉洁村建设的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和各部门要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廉洁村建设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党组织要担负起创建廉洁村的主体责任,村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抓好廉洁村建设,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和各部门要加强对廉洁村建设工作的调研、督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汇总通报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促进建设工作的均衡、有序、健康开展。

()强化结果运用。将廉洁村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并作为相关部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执行力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县级先进廉洁村的,予以表彰奖励。年度内合格廉洁村建设达不到80%的行政村,党风廉政建设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达不到合格廉洁村评定标准的,村两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连续两年达不到合格廉洁村评定标准的,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依照程序进行免职处理,同时追究分管领导、驻村干部的相应责任。

 

                               

 

   中共花桥镇委员会

                                                                                                   花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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