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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3-00960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2-12-12
名称: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的公告
文号 :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的公告
  • 2022-12-12 08:49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 【字体: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统计管理,规范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现批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HJ772-2022)

  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HJ772-2015)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2月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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