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0-0057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环函〔2020〕5号
各股、室、站、队:
根据东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东食安委〔2020〕1号)和《关于印发〈东安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东食安委〔2020〕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杨家党任组长,副局长杨满平、副局长文妍、主任科员唐维娜任副组长,监察大队、监测站、污防股、政工室、法制宣传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污防股为联络机构。
二、职责分工
1.监察大队:负责协调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管;负责生态保护执法工作,参与环境污染有关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事故的调查处理。
2.监测站:组织开展全县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预警定期公布土壤环境状况。
3.污防股:统一监督指导全县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污染治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法制宣传股:负责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
三、年度重点工作
1.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政工室、监察大队、法制股宣传股)
2.实施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完成受污染土地耕地治理,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深入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湘江源头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抓紧实施东安县紫水河流域环境治理工程。(责任单位:污防股)
3.食品安全宣传。根据县食安办的安排,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责任单位:法制宣传股)
四、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年底对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评估,报局食安办汇总,在11月25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将报告抄送县食安办。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