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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570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4-29
名称: 关于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0-04-29 14:35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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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函〔20204

各股、室、站、队:

为进一步落实今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东安〔20207号)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永环函〔202051号)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落实责任为先、预防事故为主、执法监管为重”的思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全社会环境安全意识,提高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一般环境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环境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家党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满平(常务)、副局长文妍、主任科员唐维娜为副组长,罗志华、陈战友、万中国和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调度、安排、督查、督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周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亚成同志为安全生产专干,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四、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调度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分解工作任务;督促各部门做好自身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履行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口联络,组织安排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全局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局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小车管理等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用电安全,为局机关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二)环境监察大队: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持续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各类执法信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1-2次处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完善与应急等部门联动机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灾害;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组织开展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察频次,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强化后督察监管,确保隐患消除、环境安全。

(三)监测站:加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及时掌握县域环境质量动态信息,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为环境管理和精准执法提供坚强技术保障,形成与我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新体系。

(四)污防股: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按要求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发现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交办督办,限期整改到位,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五)环评股:加强企业环保信用监管,严格执行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将环境违法失信和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环保信用动态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动惩戒。

(六)固废辐射股: 深入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持续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加强涉危险废物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化培训,提高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安全转运;加强放射源和医疗废物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得到及时、有序、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七)自保股:加强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八)法制宣传股:加大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借“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消防安全日和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大活动开展生态环境安全与生产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提高公众生态环境安全意识。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把环境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贯穿到生态环境业务各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各股、室、站、队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深入排查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以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污染源、涉危行业企业等为整治重点,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尽快组织实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以抓好安全生产为契机,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建立后督察制度,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重点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开曝光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网络问政平台和“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制度。各股、室、站、队负责人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局办公室和局考核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挂钩,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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