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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5-01463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5-11-13
名称: 中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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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11-13 09:01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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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党组

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2024年8月22日至9月29日,厅党组第十一巡察组对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1月18日,厅党组第十一巡察组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专项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督查调度,建立长效机制。将问题整改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政治自觉带头部署整改工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主动认领问题、照单全收,牵头办理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推进落实,严把整改质量。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定力不足,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推动落实环保督察反馈“两流域三断面”锑超标问题整改的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1.老屋场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4月份已开工,已完成施工便道修建,6月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2.我局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已封堵的矿洞开展巡查,2025年2月17日邀请省环科院专家对金江流域已封堵的矿洞进行了实地调查,同时设立了群众举报热线,鼓励当地居民对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举报,坚决防止非法采矿行为。

3.定期对已完成项目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月份,我局组织人员对金江流域、紫水河流域的12个治理项目集中进行了“回头看”。目前对老化的标识标牌进行了更换,对植被长势不好的进行了复绿,对堵塞的排洪沟进行了清理。

4.加密了金江流域水质监测点位,增加了监测频次。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水质监测,目前已完成1至9月检测。

2.问题2:协同推动东安舜皇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建生态酒楼及架空水泥坪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1.已在网上公示了优化方案。

2.对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置,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湖南通天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3.2024年11月28日,取得了《关于东安县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2#宾馆前停车坪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东水批〔2024〕21号)。

3.落实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的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问题企业于2024年7月份已拆除,2025年元月份将露天堆放的原料、产品全部清理完成。2025年6月6日,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巡查,未发现该企业有死灰复燃痕迹。

4.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重视不够,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购置了新无人机,并维修原有无人机。加强对执法人员无人机操作培训,使操作技能得到显著提高。明确专人为无人机专职管理员,负责无人机的日常保管、维护保养、飞行任务安排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反馈问题:政治领悟力不到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偏差。

5.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工作不规范,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配齐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9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

6.协调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力。

整改情况:1.落后产能企业编制了《煤炭消费等量替代方案》,2024年12月30日,江华县政府致函东安县政府,同意煤炭替代方案。

2.2025年6月26日,省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意见是:该问题通过核查,达到销号条件。

(三)反馈问题:政治责任未扛牢,生态环境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7.“碧水保卫战”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湘江支流水环境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1.已将该下排水口内的污水接入市政管道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安全处理,封堵泄漏点,组织专业人员对泄漏点进行封堵,确保污水不再外溢。

2.已累计清理官田河垃圾、水草、杂灌3吨,河面清洁度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对合流管道进行了彻底清淤,确保了管道通畅。

3.加强维护管理,建立健全管道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县城管道检查和清淤,防止再次出现污水排入河流的现象。

8.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统筹推动不力,完成进度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东安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涉及省定任务22项、市定任务16项,共计38项全部按期完成。

9.协同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2025年3月26日,相关乡镇政府完成了紫水河堤建筑垃圾清理工作。2024年8月30日发布了《东安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并成立了项目指挥部,土地报批已完成,6月3日开始征地拆迁工作。

10.:推进“蓝天碧水”保卫战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企业均已整改到位,对被破坏的山体进行了护坡复绿,对裸露的山体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对行车水槽进行了清理并使正常使用,露天堆存的物料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破碎筛分车间、传输带已进行密闭,确保了扬尘得到了有效近控。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乡镇千人饮用水源地的地下饮用水建设项目目前已由千吨万人水厂覆盖供水,该供水工程已于2025年6月在省、部级饮用水供水工程系统中删除。

(四)反馈问题: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动真碰硬有欠缺。

12.案卷法制审核把关不严、案卷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1.强化执法、案卷制作闭环管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法制审核工作。联合法律顾问集中审查案卷40余宗,针对发现的错误逐项修订。建立“培训-考核-评查”长效保障机制。

2.加强对《执法工作指引》的学习,根据《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文件要求,案卷在办理中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案卷归档之前,及时交由市局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法律适用准确、证据链闭合、办理流程规范、文书材料完整。

13.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学习教育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有关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等文件精神,并严格落实《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考勤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将请销假情况作为考勤的参考内容。

14.监测能力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1.制定了永州市东安生态环境监测站CMA实验室认证工作方案。

2.制定了2025年永州市东安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监测能力提升计划,已开展培训6次,其中开展水质监测实操采样4人次,水质实验分析实操2次,覆盖监测站全部人员,开展数据分析培训1次,报告审核培训1次,提升监测能力。

15.对企业日常监管不严,危废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相关企业已按整改要求设置好了独立的危废贮存间,做好了“三防”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整理好了相关的危废台账,并及时在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废的产生情况,危废贮存场所的标识标牌已经全部更新到位。

16.机构编制人员配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任命了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未上收问题:一名同志已于2025年7月21日到东安县县委组织部报到上班。另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尽快明确剩余2名未上收人员去留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整改目标的严肃性、整改标准的严格性、整改力度的持续性,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优化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其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监督检查,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自觉抵制“四风”问题。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生态保护,服务发展大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化水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等工作,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4212494;邮政信箱: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142号邮政专用信箱。电子邮箱:hbjbgstaobo@163.com。

       

       中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党组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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