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142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国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142号(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6-4212494
电子邮箱:hbjbgstaobo@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25年7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国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杨柳井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国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振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国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选址于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杨柳井村(项目租用湖南省东安县杨柳井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红线范围内北侧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1度27分30.66秒,北纬26度35分16.80秒,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3003.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所租赁的场地内建设临时原料堆场、临时成品堆场、临时破碎生产线及其他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本项目为临时项目,生产期约1年,项目在湖南轨道东安广利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线正式投产后立即全面停产。项目废气主要通过防尘网围挡、破碎机上方设置水喷淋装置、雾炮机洒水、传输带密闭、产品堆场覆盖、道路清扫等措施进行控制,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废水不外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情见受理公示,环评报告(附件,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