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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5-00597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5-03-19
名称: 中共东安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    
中共东安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3-19 15:35
  • 来源: 东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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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东安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东安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东安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组织研究整改方案,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迅速部署、细化措施。东安县公安局党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行“一个问题、一名局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及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9项44个具体问题,交办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督办、注重实效。局党委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意见,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扎实开展“地毯式”整改和“滚动式”整改。
截至2025年2月28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9大类44个问题,整改完成39个,阶段性完成5个;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4件,已办结4件;交办信访件5批次21件,已办结2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温差”。
    1-1: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系统、不全面。
    整改情况:1.局党委研究制定《东安县公安局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2.及时更新“第一议题”学习清单,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做到应学尽学,杜绝虚假学习;3.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对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未组织学习的7次内容进行了补学;4.组织全体民警开展政治轮训。
    1-2:推进“放管服”改革打折扣。
    整改情况:1.行政审批股已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因县、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场地面积限制,人境、交警窗口暂时不具备入驻条件。9月21日向县人民政府行文报告,请求解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等科室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存在的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实现入驻。乡镇服务中心也因达不到省公安厅规定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公条件的要求,暂时无法完成入驻。交警大队已设立了政务服务分中心;2.因人境窗口未入驻服务中心,相关公共服务事项还有100项未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待入驻后纳入;3.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项目警官”进企业及“帮代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便民利企活动,开展“集中整治企业周边环境”专项行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经整改,东安县公安局行政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23年第4季度在全县行政单位行政效能考核中得分排第二名,“好差评”考核得分排名第12名,政务联动处置和政务公开工作均达到了要求。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2-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1.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东安县公安局党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2制定《东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3.制定《东安县公安局各党(总)支部党建重点工作清单》,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4.按照规定定期向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报告东安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2: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1.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按照《东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每季度对党(总)支部开展一次检查,2024年12月对派出所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2.2024年共2次,具文向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汇报东安县公安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3.对问题责任民警进行提醒谈话。
    3.政绩观存在偏差。
    3-1:违规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与局属各部门经费拨付额挂钩。
    整改情况:1.邀请县财政局对全局民警职工开展财务知识培训,规范财务报账;2.制定《东安县公安局2024年局属各部门经费保障办法》,足额保障各部门经费使用,不再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与各部门经费拨付额挂钩;3.修改《东安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
    3-2:存在简单以案数、人数为考核标准。
    整改情况:1.对考核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不再简单以案数、人数为考核标准;2.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24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战略,完善考评机制,坚持党管考核,制定了《公安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从公安工作现代化、防控风险、打击突出犯罪、创先争优、工作底线等方面综合评价局属各单位公安工作的总体成效。
    4.服务人民用心用情不够。
    4-1: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1.郑某某被殴打案、秦某某被殴打案均已结案;对存在群众观念不强,执法不规范问题的三名办案民警进行通报批评或提醒谈话;2.组织全局民警进行政治轮训,开展执法为民宗旨教育;3.对2024年以来全县的伤害类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对瑕疵案件进行整改;4.组织全局民警职工进行执法规范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2:公安部12389涉警举报逐年增加。
   (1)2020年至2023年分别是2起、6起、11起、27起。
    整改情况:1.对2020年到2023年12389平台涉警举报数增加情况开展研判,撰写《东安县公安局12389案件分析研判报告》;2.开展诉源治理,制定《东安县公安局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集中整治;3.对2020年以来的12389平台投诉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存在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责任民警进行追责;4.2024年12389平台投诉案件数24起,与2023年27起相比下降了11.1%。
   (2)市县三级警务评议排名出现滑坡。
    整改情况:1.撰写《东安县公安局警务评议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分析2023年度警务评议工作落后原因;2.制定《东安县公安局警务评议工作整改方案》,从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提高侦破民生小案和电信诈骗案件止付能力等方面落实整改;3.在全局政治业务集中学习会议上开展警务评议业务培训,组织派出所开展户口与身份证业务警务评议培训,提升民警素质和服务水平;4.2024年东安县公安局警务评议综合得分为94.77分,排名全省第36名,与2023年(得分92.13分,全省第55名)相比有较大提升。
    4-3:信访矛盾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1.组织全局民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制定《东安县公安局信访问题集中化解专项活动方案》,集中化解信访积案;3.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4.2020年到2024年我局收到上级交办15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2024年市委第八巡察组到公安局巡察期间交办2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5.制定《东安县公安局初信初访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工作,尽量做到初访问题在本级消化处理。
    5.履职尽责有不足。执法办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1.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2.对蔡某某保险诈骗案进行评查,对存在执法瑕疵的民警予以通报批评;3.分管局领导组织经侦大队全体民警开展“以案说法”教育;4.对经侦大队2022年以来撤案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未发现错误撤案情况。
    6.社会治理存在短板。
    6-1:防范涉赌违法犯罪有不足。
    整改情况:1.东安县公安局就2024年治理涉赌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向县委政法委书面汇报,以综治办名义调度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涉赌违法犯罪常态防范机制,压实各派出所防控打击责任,对防范查处赌博不力的派出所予以追责;2.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走村入户开展禁赌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3.严厉打击涉赌违法犯罪,防止赌博蔓延。涉赌行政案件数同比2023年下降74.35%;涉赌刑事案件数同比2023年下降56.52%;治安处罚人员同比2023年下降67.55%;刑事拘留数同比2023年下降58.02%。涉赌案件和处罚人数实现了双下降。
    6-2: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
   整改情况:1.加大打击力度,以打促防。2024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现行案件全部侦破,发案数与2023年同期相比下降18.75%,;2.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增强防范意识;3.强化部门协调,构建一体化防治体系,落实《东安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机制》等制度,向有关部门发提示函17份,均收到整改反馈情况,形成了工作闭环;4.聚焦行业监管,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场所集中清查。
    7.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
    7-1:电信网络犯罪持续高发,对电信诈骗的防范和预警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1.强化宣传防范。2024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2024年10月,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守护潇湘·清盲行动”。组织民警在夜巡时间段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楼道”活动,提高群众反诈意识;2.加大预警劝阻。组织派出所参加资金预警工作培训,规范预警劝阻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劝阻流程规范开展劝阻,全县未出现预后被骗的情况;3.以打促防,治理“两卡”。2024年县反诈中心共接收公安部推送“断卡行动”线索全部推送到各办案单位进行核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两卡”线索人员打击处理,从源头遏制电诈案件的发生。2024年以来,全县发电诈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发案数同比下降66.6%,造成财产损失数同比下降64%,为群众追回被骗资金共计78.5万元。
    7-2: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欠缺。
    整改情况:1.制定《东安县公安局盛大金禧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方案》,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开展追赃,2024年3月以后,新增获利离场人员退赃1.8万元;2.加大对涉案资金的追踪审查,准确认定涉案财物。冻结涉案业务员名下银行账户资金,查封涉案业务员名下不动产,限制名下的车辆交易;3.加强对涉案人员家属的释法说理工作,宣传退赃轻刑政策,争取家属配合退赃;对未羁押的盛大金禧4名涉案业务员进行约谈;4.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市场监督管理、网信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情报交流及线索通报,对预警发现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联合依法处置;5.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6.东安“盛大金禧”案已在东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2023年以来,东安县未再发生非法集资类案件。
    7-3:防范恶性案件工作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1.落实2023年公安部1号《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夯实基层基础,做实派出所主防。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加强宣传防范力度,开展以“防砍杀”为主题的“最小单元作战”现场处置训练,落实护学岗机制,严防校园案事件的发生;2.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东安县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落实省公安厅《公安机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七项举措”》,强化矛盾源头化解,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3.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制定《东安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命案防范工作方案》、《东安县公安局命案防范应急预案》,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大摸排、大起底”,按照“干部+干警+医生”落实管控措施,对列管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见面走访,进行风险研判、评估和管控,严防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引发命案。
    8.开展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差距。违规违纪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党纪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严明队伍纪律。组织开展警纪警规集中学习和“七涉”“三非”问题专项整治,增强民警纪律意识;2.编写《东安县公安局违法违纪案例汇编》,选取2020年至2023年本局民警职工违法违纪案例编印成册,开展警示教育;3.组织全局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到县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庭审;4.制定《东安县公安局清廉家庭建设活动方案》,开展清廉家庭建设“五个一”主题活动;5.开展廉政谈话,增强民警廉政意识;6.研究通过《东安县公安局机关纪委执纪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内部执纪监督程序。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9.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有欠缺。
    9-1:对党风廉政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1.2024年5月29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2.2024年局党委两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审议2024年东安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一次;3.调整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名单,制定《东安县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东安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5.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根据排查情况对风险点进行了汇总研判,制定相关措施。
    10.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意识不够强。
    10-1:开展政治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加强会议监督。督促县公安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10-2:日常监督发挥“探头”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1.东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28日起,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撤销,其职责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承担。2024年9月,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查处了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违反工作纪律案;2.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在传统节假日等节点对公安局财务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财务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开展节前廉政谈话。
    11.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1-1:理论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1.研究制定《东安县公安局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时做好“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梳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等学习内容融入日常,列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2.制定《2024年度东安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3.对责任民警提醒谈话,责令作出检讨。
    11-2:会议记录应付交差。
    整改情况:1.2024年度,明确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2.对责任民警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检讨。
    11-3:述职述廉走过场。
    整改情况:1.局党委成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规定,提升思想认识和述职述廉能力;2.述职述廉报告存在问题的人员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查;3.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规定今后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必须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字,严格把控报告质量。
    12.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公务用车采购程序
不规范。
    整改情况:1.轻型防暴装甲车是按省厅要求采购;2.执法执勤车辆是省厅要求采购,系省级转移支付,未做年初预算;今后积极加强与财政对接,将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收支安排执行,如确有需要调整(增加)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整审批手续;3.2022年超预算的原因为当年因民警职务、警衔套改的增资补发,人员经费比预算增加;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但实际支出都纳入了决算;另外县财政年中追加了一些专项资金项目款。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收支安排执行。
    1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3-1:违规使用公款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整改情况:1.邀请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我局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知识培训;2.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民警清退由单位公款垫付的警察基金会个人会费;3.垫付会费已全部退还并上缴东安县财政局资金专户。
    13-2:违规发放“以奖代补”奖励金。
    整改情况:已与县司法局对接,依照相关政策处置。2024年的调解案件工作经费按文件精神向县司法局申请报批。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4.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14-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1.制定《东安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版)》《中共东安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修订版)》,细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会议流程,加大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力度;2.制定《东安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版)》,规定凡超过2万元的开支项目均需提交局党委会研究,方可付款。
    14-2: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1.2024年5月2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2.2024年10月15日至17日开展全局民警政治轮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3.制定《东安县公安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依照规定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书面报告重大事项。
    15.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5-1:2022年以来局党委未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1.2024年度,局党委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调整班子成员所联系党支部,将党建活动经费纳入局公用经费保障;2.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建专干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重点学习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相关内容,严格要求党支部按照程序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报局党委审批;3.统一制作局机关各党支部党务公开栏,党支部通过公开栏公示民主评议党员情况;4.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台账资料保管不善的第二、四、六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讨;5.邀请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及县政法委领导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
    15-2: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整改情况:1.县公安局机关党委对全局17个派出所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指导9个所成立单独派出所党支部,其余6个派出所党员人数不足3人,在乡镇政府成立联合党支部;2.将派出所与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同部署,加强对派出所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3.自2024年10月起,将派出所党建工作纳入每月重点工作清单,派出所党支部参照局机关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和集中学习等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15-3: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1.制定《东安县公安局关于派出所片区案件办理队组建实施方案》,实现民警轮岗交流;2.因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未完成,干部选用工作处于冻结状态。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将按要求补齐干部岗位空缺。
    16.基层建设有短板。
    16-1:警用装备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委研究通过智能枪柜及验枪桶采购计划。验枪桶、智能枪柜已采购并发放、安装到各派出所。
    16-2:财务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1.邀请县财政局派员来东安县公安局集中授课,开展财务知识培训;2.对两笔财务报账进行核查。经查,大江口派出所在当地政府财政所报销广告和办公用品费,报账款按规定汇入商家账户,该支出未在东安县公安局重复报账;新圩江派出所民警先行垫付修理费,开支情况属实,故财务将报账款汇入民警个人账户;3.制定《东安县公安局2024年财务管理制度》,对报账款去向进行规范。
    17.干部队伍的担当精神不强。“二所合一”建设超期未完工。
    整改情况:1.成立分管局领导为组长、警务保障室负责人为副组长,警务保障室民警为成员的基建专班,负责推进“二所合一”建设;2.原“二所合一”设计项目已于2024年8月底全部完工;3.因室外消防水池及设施建设不在“二所合一”项目原设计建设范围内,“二所合一”整体消防验收没通过,看守所暂时无法投入使用,需增加能力提升设施建设。该项目于2024年4月立项,现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
    18.暖警爱警措施有不足。
    18-1:对民警心理健康关注不够。
    整改情况:1.建立民警个人档案。对“湖南省公安民警心理测试平台”后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平台预警人员进行回访,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2.组织“一对一”心理疏导。邀请市公安局心理咨询师对10余名预警人员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3.开展心理服务讲座和团体辅导。邀请湖南省公安厅心理服务专家到我局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引导民警掌握心理调节和“自我减压”的方法,并开展团体辅导和心理咨询疏导,有效释放心理压力;4.在东安县公安局内网开设“心理健康专栏”,向民警普及心理健康、调节心理压力等知识。
    18-2: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1.结合全县休假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民警,合理安排时间进行休假;2.积极解决工休矛盾,采用二人一组职能捆绑方式(即AB岗),解决民警休假期间职能空缺的问题;3.落实强制休假制度。通报全局请休假情况,发送强制休假提醒函,要求未休假民警“应休尽休”。2024年全局已休假222人,其余人员54人因出差、办案等原因未申请休假,可于2025年度补休。
    18-3:辅警岗前培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1.将辅警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共科目训练大纲》,制定详细的辅警岗前培训方案;2.组织新招录的辅警开展为期9天的集中培训,47名辅警理论和体能考核合格;3.组织实战教官,到巡特警大队、派出所开展最小单元作战现场处置“防砍杀”训练送教活动,进一步提升辅警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水平。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
    19.“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的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1.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集中学习;2.制定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和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审核通过。2024年10月份,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工作。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四必谈”,开展谈心谈话63人次,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既定方案落实到位。
    20.“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经查,民警秦某某患癌症、唐某某之妻患癌症,因医疗费开支大,两人经济特别困难,已按规定办理应清退资金的减免手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差距。仍然还需要持续提升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压,以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东安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警,切实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东安县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管党、从严治警的责任落到实处,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公安体制改革管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中去;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忠诚履职保稳定,凝心聚力护平安的关键环节,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校园安全,强化执法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坚持定期调度,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财政管理、资金分配、队伍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局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8822110;电子邮箱:dazh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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