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47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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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安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永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保障。
东安县公安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法制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警种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法制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改革和加强公安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公安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等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史学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知识讲坛、讲座授课等形式,不断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会把握,年内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讲座共6场,组织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和专题学习教育集中学法10次。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述职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撰写东安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营造社会治安稳定良好环境。
紧紧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创新服务管理措施,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电信诈骗等专项打击行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盗抢、涉黄赌、涉盗版侵权等突出违法犯罪,重点加强街面侵财类案件打击防范工作。立足“打防并举、以防为先”,强化部门联动,保持对电诈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完善预警、劝阻、止付工作机制,全年共侦破电信诈骗案件 52宗,实现“年内电诈案件破案数、抓获嫌疑人数同比上升,电诈案件发案数、财产损失数同比下降”的“两升两降”工作总目标。组织开展“禁毒攻坚年”行动。落实“应打尽打”、“应收尽收”、“应帮尽帮”,对毒品犯罪实行零容忍打击整治。二是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完善便民利企服务。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机关“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完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的认领、录入和发布工作,确保四个要素部省市县四级统一。继续配合政数部门做好“二次统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指导监督各业务部门落实“两减一即”指标完善和单点登录问题整改,全面完善优化各项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我县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正确一致、同源同步。健全完善涉企服务机制,加入东安县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通过上门走访等形式收集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有需必应、无事不扰”。严格落实“深化车检改革、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便利城市货车通行”等便民利企改革措施,通过推广“交管12123”APP平台、在车管所服务大厅设立绿色通道专窗等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理车驾管业务便捷性。全面落实“好差评”要求,倒逼服务提升。三是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牢记“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严密集中隔离场所安全管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守住监管场所“零感染”“零事故”防线。完成“东安县看守所远程视频审讯工程”建设任务,配套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视频审讯工作指》,明确在阶段疫情防控期间在看守所的各项刑事案件办理,通过远程视频审讯,实现“无接触式审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办案成本。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的通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期间东安县看守所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依法保障律师和在押人员依法会见的权利,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风险,确保监所的绝对安全。四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由东安县公安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积极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的联系,对接各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妥善化解纠纷,力求将执法问题解决在前端,改进公安机关执法方式、执法作风,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统筹推动各警种结合重大任务、重点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1·10中国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宣传宣传标语、LED屏幕宣传、摆摊、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张10万余张。六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提升我县政府监管效能。制定《东安县公安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表》、《东安县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东安县公安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单部门抽查任务4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5项。
(二)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通过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体系,坚持政治与业务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传统与科技相结合,狠抓执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为我县公安机关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印发《东安县公安机关常见警情处置与现场执法操作规范》和《警情现场处置与日常执法执勤操作指南》等6份执法指引,规范办案流程,为一线基层执法办案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贯彻学习上级公安机关各类工作制度和指引共13份,严格执行省、市两级自由裁量标准,优化案件管辖分工,严守异地办案协作规定和办案衔接协作机制。二是推进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公安规范执法闭环建设,配足配齐执法记录仪和移动警务终端,强化广东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使用,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从接处警、受立案、执法办案全流程“体内循环”,同时做好“双公示”工作,确保阳光执法。深化受立案改革制度,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五个当场”制度,明确法制部门为受立案监督机构,严格执行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对刑事案件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取证合法性等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统一审核,并统一对接检察机关,严把案件证据关和质量关。严格慎用强制措施,成立由多个警种组成的取保候审审核小组,规范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适用,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三是依托永州市执法办案系统,打造线上线下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受案立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案、立案期限工作的通知》等制度,以及将规范受立案工作情况纳入年底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加强责任落实等改进措施,落实了各办案、监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落实警情、案件监测、提醒职责,及时整改案件前端问题,有效解决了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受案立案工作。与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联合就进一步有效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做好检法监督文书反馈工作,通过整理分析检法监督文书执法问题,对症下药监督各执法办案单位立行整改,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四是加快推动智能化办案区提质增效。按照省厅和永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规范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的要求,我局按期完成了东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并于顺利通过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验收。
(三)以依法行政为导向,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任务。一是贯彻落实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4宗,都已办结。受理行政诉讼4宗,其中受理一审4宗、4宗驳回起诉,受理二审3宗、3宗维持一审判决。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台账,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做好“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工作,对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经初步审查后登记受理,并根据案件性质,将案件证据材料及时转交、督促对应的办案部门依法办理。今年以来,共受理两法衔接案件4宗,其中受理刑事案件4宗,均已立案,其中3宗已起诉结案,1宗仍在侦办中。三是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智慧外脑”作用。目前,我局有5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5名担任我局岗位公职律师。另外,聘请资深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我局的重大决策所涉及的重要法律事务,把好我局有关工作的法律源头关,促进我局党委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做好依法行政,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提供有力的保障。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成立了“东安县公安局重大执法决策审查委员会”,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提高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涉法案事件的决策水平,提升执法质效。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公开发布,严格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
(四)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工作,提升全警执法办案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练兵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常态化开展法制业务培训工作,通过现场讲座、线上学习等形式,组织刑事办案协作专题培训会、执法办案业务专题培训班、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百日行动”攻坚等会议11次,共培训民警1220余人次,切实加强民警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合法性和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今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由各单位按照有关奖励规定及权限给予(申报)奖励,共召集有意愿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或法考的民警,争取经费为参加考试的民警统一购买发放相关复习书籍资料,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并提供固定集中复习备考场所等,为民警学习备考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民警顺利参考。三是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全局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342人进行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三、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相关业务部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足,对工作要点剖析不够透彻,部分工作未能落到实处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是公安工作任务繁重,部分单位和人员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性不高,领导责任未压实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人员和法治人才不足,导致工作开展不及时、工作质量不扎实。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仍有提升空间,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通畅。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创新监管方式。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就是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任务清单和推进台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长治、实效。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的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核测试制度,积极引导全体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同时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主体资格,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活动所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强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廉洁务实的公安队伍。四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安工作职能,不断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进一步提升法治公安建设水平,为我县经济稳定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东安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