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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5-00312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2-14
名称: 2024年发改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文号 :    
2024年发改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2025-02-14 13:32
  • 来源: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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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发改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工作要求,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4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2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31件次,行政处罚0件次,行政强制0件次,行政裁决0件次,行政检查1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其他执法行为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31件次,受理31件次,准许许可31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1件次。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今年,我局注重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培训、执法技能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5名,均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且全部接受了系统的执法培训,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包括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持证上岗、退出等管理情况,今年以来,省市共组织依法行政培训4次,对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等事项进行了培训,很好地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能力。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施祖益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了事前公示,主动公开单位服务指南、执法流程等公示行政许可31件。规范了事中公示,做到所有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并主动告知执法事由等加强了事后公开,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按要求在规定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一是通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了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二是严格落实省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根据省发改委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辅助设备,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情况。全面推广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情况。

(五)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1、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如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信息的实时共享和远程监控,有效提高了执法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同时,我局还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在线审批、远程核查等方式,实现了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全方位监管。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如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粮食经营者监督检查,与住建局、交通局等联合开展招投标监督检查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其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等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更加紧密的执法合力。

三、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明确目标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执法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抽调必要的力量,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切实防止敷衍了事,拖延时间,走过场。

(二)严格规范执法

      要规范行政监管执法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对被检查对象的同一检查内容进行重复检查。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要求, 全面、公正、文明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严格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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