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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9-00087 分类: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6-23
名称: 中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号 :    
中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19-06-23 16:28
  • 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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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3日至2019年1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并对下属单位价格检查局和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了延伸巡察。2019年3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东安县委巡察办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和东安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意见反馈会议讲话精神,第一巡察组共反馈县发改局6个方面19个问题,我局责任到人,逐项整改到位。

1、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3月22日我局召开了局党组会,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唐真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文国、蒋祎、蒋建武、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唐应朝、副局长伍冰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2019年3月24日上午局党组召开了“抓好巡察整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认领任务,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对照检查,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牵头股室认真履行分工职责,对整改工作措施逐项对照,逐一过堂,对账销号。3月25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落实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2、注重组织实施,狠抓整改落实。为了落实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共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局务专题会共6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3次,局组织纪检监察、财务、政工有关人员历时 12 天对所反馈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共追缴违规资金13972元,其中:1、重复发放值班补助665元;2、违规招待烟酒2265元(2016年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招待用兰芙蓉245元、野味6次1980元、字牌40元);3、超标准报销招待费212元;4、违规用公款购买茶叶5282元;5、陪同人员超标准款5000元;6、不符合财务报账制度款550元。为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工作制度,共提醒谈话6人次,约谈3人次,通报批评8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我局6个方面19个问题,到目前为止,全部整改完成。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偏差。

(1)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县发改局召开会议47次,党组会、行政会和干部职工会均混记在同一会议记录本上,会议记录明确为党组会议的只有两次。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一是加强了机关党的建设,由局党组书记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区分党组会议、行政会议等会议记录,实现党政分开,并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和归档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党务工作制度,制定《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东发改党组字〔2019〕1号),明确了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后才能执行。同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当时记录人给予提醒谈话。

(2)三年来,局党组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重要事项的都没有集体讨论、研究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牢固树立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观念,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局党组织建设,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分别建立会议记录本,对非专业的记录人员培训业务知识,确保局党组会和局务会的严肃性。

2.党组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县委决定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发改局牵头组织实施,但党组从未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除了发改局党组书记唐真军同志兼任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外,并没有安排其他班子成员分管;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坚决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党组都是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局党组会议同时还研究了由局正科级干部雷祥平同志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2)对已立项的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如中科农业扩建项目。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所有重大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同时对在建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稽查检查工作程序》,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督查,并对进展情况缓慢滞后的约谈项目负责人,以促进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工。

3.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2016年以来,局党组连续三年未开展廉政谈话和上廉政党课,同时存在非党副局长担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情况;2016、2017年局党组未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8年的责任书内容与本单位实际不符;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计划,且内容不具体、抄袭痕迹明显。2016年,班子成员中只有唐真军、严文霞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且存在明显的抄袭痕迹。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局长唐真军同志担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唐应朝同志担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组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年度的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局党组成员、相关股室,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推进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局党组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时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组中心组学习走过场,存在造记录现象。

2018年发改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其中7、8、9月学习无具体日期,检查5名党组成员的个人学习本;唐真军、蒋祎学习记录6次,蒋建武、唐应朝4次,周文国2次。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东安县发改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组成人员和职责、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学习计划和学习要求进一步规范;二是坚持“一把手”带头履责,确保学习制度化。局党组把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个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局党组中心组组长确定学习主题和时间,主持集中学习和研讨,建立健全考勤、中心组发言、调研、考核等4项制度;三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推进学习规范化。四是坚决杜绝中心组学习“造记录”的不良风气,一旦发现有“造记录”的现象将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2、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对责任分解方案内容把关不严。

2016年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方案中,对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文国的责任表述中还有“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内容,对非党副局长伍冰的责任表述中还有“在分管少儿、机关幼儿园、维权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内容。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唐真军同志作为党组书记第一自己要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政治素养;第二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第三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第四强化服务意识、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真正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

3、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职不够到位。

分管领导作为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分管业务工作比较多,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放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上,统筹协调开展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做的不够到位。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严、指导不够、没有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考虑到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唐应朝同志分管的业务比较多,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友元同志专职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到把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局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重点抓问题、补短板,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2018年内设股室负责人的任免未按照选人用人干部任免程序进行,无党组研究记录,而是召开全委干部职工会议直接宣布;同时存在混编混岗现象和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要求不够,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录手册无单位考核评语,平时考核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东安县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来研究干部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的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决定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在办公室专门设立一名政工人事专干负责全局政工人事工作,杜绝混编混岗现象,同时加强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工作。

2、支部“三会一课”存在造记录和记录不全的现象。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同时加大对支部手册和党员手册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造记录和记录不全的现象发生,确保机关支部手册和党员手册填写规范标准。

3、党费收缴和管理不到位。

发改局机关支部2018年党费收缴管理流于形式,个别党员长期不交纳党费如唐文生2018年1至10月连续10个月未交纳党费,肖信柏2018年4月至10月未交纳党费。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肖信柏,唐文生两名同志在2018年10月30日已将所欠党费足额补缴到位(2018年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10月27日巡察组发现肖信柏、唐文生2018年1-10月党费未缴,局党组高度重视,于10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给予肖信柏、唐文生两名同志在全局通报批评,同时责令肖信柏、唐文生立即足额把党费补缴到位)。为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每月由党建专干一催缴一调度,确保全体党员按时履行党员义务足额交纳党费。

(四)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执勤考勤制度不到位。

10月29日发改局(机关)到岗情况不好,当日上午3人未到岗签到,下午3人未到岗签到;10月30日发改局(物价)人员到岗情况不好,当日上午有两人未到岗签到下午有两人在岗未签到,3名请假休假及抽调人员签到表上没有备注。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经进一步核实,发改局2018年10月29日当日上午未签到的3人是:唐文生、周清柏、吕锋,其中周清柏抽调到县纪委搞涉农项目专项整治,有公函为证;发改局(物价)2人未签到的是胡海峰、罗钰宏。局党组会议已于2018年11月2日根据《东安县发改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东安县发改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未签到的唐文生、吕峰、胡海峰、罗钰宏4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每人罚款200元。同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值班制度,每个星期都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带班督促每天的值班人员做好上下班考勤检查,认真记录《作风建设值班日记》,对迟到、早退行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2、公务接待管理不力,公务接待违规问题突出。

(1)陪同人员超标准。2016年、2017年的141次公务接待中陪同人数超标的有135次,而且大多数接待多了3-8人;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经我局进一步细致核查,2016-2017年接待陪同人员累计超50人。根据《东财办》(2018)31号文件,东安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和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款第4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不得超出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一。经局党组研究对于超陪同的50人按100元每人的标准交本单位财务,共计5000元,再由财务统一上交国库。制定并完善《东安县发改局公务接待制度》,对无公函、假公函和同城的一律不予接待,同进严格陪餐人数,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超标准接待。2017年有四次公务接待超标准,共超标212元;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经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带领财务人员进一步核实,2017年14次公务接待超标准,共超标674元,分别是:经手人罗亚兵接待8次超标准302元;经手人吴涛接待5次超标准360元;经手人刘盟接待1次,超标准12元。已责令3人将超标准的674元全部退还给财务,再由财务统一上交国库。造成超标准接待的原因主要是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把关不严,没有按原《东安县发改委公务接待制度》执行。

(3)无公函、假公函接待。2016年、2017年共无公函接待11次;2016年、2017年接待花桥镇刘阳村5次,使用的公务介绍信上公章均为“花桥乡刘阳村支部委员会”,而事实我县只有花桥镇,没有花桥乡。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因发展县域经济,大力招商引资,我局积极引进外商老板来我县投资,2016-2017年11次无公函接待均为招待外商企业老板;2016-2017年我局扶贫联系村是花桥镇刘阳村,确实公务接待了5次,但公章上使用了花桥乡刘阳村支部委员会,这是花桥镇刘阳村的干部用的是旧公章,加之我局工作人员的疏忽,认为没关系,就没有要求重开公函,为此,局党组研究给予当时经手人进行约谈。

(4)接待中违规购买烟、野味、字牌。2016年的接待中购买蓝芙蓉王烟7包、野味6次、字牌4副。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经我局进一步核查,2016年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招待用兰芙蓉7包245元(经手人罗亚兵)、野味14次1980元(周清柏138元、雷祥平432元、罗亚兵1410元)、字牌40元,共计2265元。这些问题已于2018年4月底之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整改到位了,对于违规购买的烟、酒、字牌款上述3人已全部上交财务,再由财务统一上交国库了。

(5)五是使用虚假发票报账。2016年5月17日的公务接待票据开具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发票时间明显早于接待时间。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2016年5月17日的公务接待票据开具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发票时间明显早于接待时间,为驻村扶贫队长雷祥平接待刘阳村干部,情况属实,但不符合财报账制度,经局党组研究,责令雷祥平退还所报经费550元,再由财务统一交国库,并对雷祥平进行约谈。 

(6)违规为外单位报销接待费。2018年3-4月1号凭证记载,县开发办6笔共计2780元的接待费在发改局报账。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2018年3-4月1号凭证记载,县开发办6笔共计2780元的接待费在发改局报账。经查此票据为我局在大庙口镇高枧村扶贫期间的误餐费,因君悦酒家老板开具票据疏忽把发改委误写成了开发办,加之我局经办人员工作不认真,导致错误的发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经手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工会活动没有依法开展。

发改局有工会会员34人,2017年未开设工会财务账户,工会活动开支从行政经费中列支,会员未按规定缴纳会费,但发放了工会福利。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工会财务账务管理,2019年已依法向县总工会申请了单独发改局工会财务账户,所有工会活动开支都是按照工会活动管理办法从严从实列支,局机关所有工会会员都履行了工会会员义务并按规定缴纳了工会会费。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用公款购买茶叶。

查看原物价局记账凭证中,2017年第一册中记:友谊阿波罗商场购买茶叶2400元,经手人唐满军;东安土特产店购买茶叶1600元,经手人易平国;2016年第二册中记郴州商贸有限公司购买茶叶1282元。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已经由分管财务领导对类似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原物价局确实存在用公款购买茶叶的问题,对此局党组研究对于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购买茶叶款5282元要全部清退,由经手人唐满军(2400元)、易平国(2882元)退还并上缴县财政国库,同时对经手人唐满军、易平国及分管财务领导蒋祎同志进行约谈。

5、违规滥发补助、重复发放补助的问题。

2016年、2017年发改局文明劝导排班表安排全委工作人员每两天值一个班,补助发放表上按照每人每月值班11次每次发放45元的标准发放,清扫责任区按照每周一次每次15元或者50元发放补助,存在文明劝导排班不合理、补助滥发、重复发放的问题。2016年7月1日文明劝导排班表上7人(罗亚兵、吴涛、周文国、周清柏、蒋志刚、唐真军、雷祥平)已按45元每人次发放补助,当日责任区卫生大扫除补助发放表中,共有14人(包含以上文明劝导的7人)按15元每人次发放补助;2016年9月4日文明劝导排班表上7人(刘盟、彭月娟、伍冰、蒋建武、严文霞、唐文生、唐亚利)已按45元每人次发放补助,另外责任区卫生大扫除补助发放表中,共有14人(包含以上文明劝导的人)按50元每人次发放补助。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由分管财务领导对2016年以来发改局文明劝导值班等各项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经查重复发放补助的有665元,由领款人主动上缴局财务室。再由局财务室登记造册上缴县财政国库,同时对原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账务的领导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五)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务公开栏形同虚设。

2018年11月1日检查发改局党务公开栏,公开栏上只张贴了机关支部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公示表,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和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都没有。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党组成员及分工;党组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违纪党员处理情况;党费交纳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等,都在党务公开栏里张贴公示。

2、办案文书不规范,案卷存在缺章少签的现象。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局党组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价格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确保每个程序每一项签字都有具体签字人盖章和日期。

(六)廉洁自律方面

1、公款吃喝整改不彻底。

2017年1月3日本单位人员就餐支出694元,2017年12月3日本单位人员就餐支出669元。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由分管财务领导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两次都属于在大庙口镇高枧村精准扶贫误餐用餐。今后将严格按照《东安县发改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

2、党员廉政教育管理不到位,一年中有两名党员受到党纪重处分。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情况:经查,这两名同志是在2017年犯的错误,2018年给予了严肃处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管理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单位工作人员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目前的整改效果还是阶段性的、浅层次的,整改效果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打算:1、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2、建章立制,全员约束;3、加强领导,注重管理,杜绝类似错误重犯;4、发扬光大,长久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46-4212232

电子邮箱:dafgw2232@163.com

中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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