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11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办公室。
1.职责职能:
负责中心文秘、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电处理、对外联络、信访、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政工室。
1.职责职能:
负责中心党建、意识形态、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干部考核、人员培训教育、任免奖惩、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室。
1.职能职责:
负责中心财务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收支核算报表;负责县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的资金管理。
(四)市场服务办公室
1.职能职责:
承担全县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工作。
(五)保障性住房服务办公室。
1.职能职责:
承担住房保障对象审批、准入和退出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管理和选配、租赁、收回、回购、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服务等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分配、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商品房面积的管理及指导工作。
(六)棚户区改造服务办公室
1.职责职能:
参与拟订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申报及项目的拆迁、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七)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1.职能职责:
暂受住建局委托行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等职能。
(八)房屋维修资金办公室
1.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