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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13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对拟确定华强、隆鑫公租房小区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对象的公示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等人员的住房问题,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东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政办【2023】1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住户申请、乡镇初审及县级有关部门审核,拟将席大明等125人确定为公租房保障对象,现将125人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9月12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0746-4213561
附件:拟确定2024年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公示名单
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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