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026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大盛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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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学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管、属地管理、社会共治”原则,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学校、养老机构、企业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须加强食材采购和加工过程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二)加强重点领域整治
农村集体聚餐:严格落实50人以上聚餐备案制度,村级协管员须现场指导,防范食源性疾病风险。
校园及周边食品:市监所、教育办联合开展校园周边小摊贩、小商店专项整治,严查“五毛食品”、过期食品。
农贸市场及流动摊贩:规范摊贩经营行为,严禁无证照经营,加强生鲜肉品、散装食品监管。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镇应急办、综合执法队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卫生条件、食品储存、添加剂使用等环节。
对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宣传
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宣传野生蘑菇中毒、亚硝酸盐危害等案例。
每季度组织1次食品安全培训,提升经营者和群众安全意识。
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响应并上报。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配备专职协管员,做好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
镇市监所:牵头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镇卫生院: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和医疗救治。
镇宣传办:组织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东安县大盛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