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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8-00051 分类:  
发文机关: 大盛镇 发文日期: 2018-11-07
名称: 关于做好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文号 :    
关于做好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 2018-11-07 16:42
  • 来源: 大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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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追缴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

根据县人社局下发的数据,我镇存在190名疑似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经过核实,确认存在死亡冒领的5人。为追缴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养老保险四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7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核查,全力追缴

去年7月,县里下发部、省两级筛选的养老保险疑似死亡人员数据,要求各乡镇、村组进行核查,因种种原因,个别村组核实处理不到位,存在部分违规社保基金尚未进行追缴经现象。

根据上级人社部门要求,现要对这些疑似数据继续深化核查。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数据下发到村组,逐人进行核实,并要求核查人员(乡镇工作人员、村组干部)签字背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将全部数据核查处理完毕,违规社保资金追缴到位。

二、及时汇总上报,确保资金安全

要建立疑似死亡人员申领养老金核查及追缴台账,汇总好相关核查资料;对追缴回的资金要当天存入新农保基金支出户,并保存好缴费凭证(如:缴费银行回单)。各类资料台账的电子档,于2018年10月29日下班前上报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纸质档于2018年11月30日前上报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三、压实责任,启动问责

要将深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疑似死亡人员申领养老金专项核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来抓,专人负责,不放过一个疑点,确保全面完成核查任务。年底前,省、市人社部门将随机对疑点信息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核查不到位的,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大盛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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