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51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端桥铺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绿树荫浓夏日长
又是一年暑期至
同学们在享受假期时
交通安全可不能疏忽
为了让同学们远离危险
永州公安交警送上
《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请注意查收

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暑假已经来临,学生外出游玩、旅行增多,为确保暑期交通安全,永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和同学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知危险 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同学们请做到:
1.安全步行。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等,不突然横穿或跑跳折返;遵守交通信号灯,不做马路“低头族”,不在车道或交叉路口逗留、玩耍或使用滑板、旱冰鞋、电动平衡车等。
2.安全骑行。骑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不超员、不逆行、不随意变道,按灯停走,转弯时提前减速,不抢行猛拐。
3.安全乘车。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或车顶天窗;下车请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待车辆停稳后再有序上车,不在车内打闹。
4.远离盲区。切勿在停车场或车位周围玩耍逗留,步行、骑行时遇货车、公交车、客车等大型车辆,尽量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因进入驾驶员“视线盲区”引发交通事故。
5.杜绝违法。未达法定年龄不得骑行上路,未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车辆,坚决杜绝违法超员多人乘坐、“飙车炸街”、酒驾醉驾,严防发生交通事故。
家长们请做到:
1.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杜绝超速、疲劳、分心、酒醉驾等违法行为,不驾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员车辆,不使用货运、农用等非载客车辆载人,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
2.加强监管。看好自家车、管好自家人,切勿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注意掌握孩子动向,防范其冒用他人名义租(借)车;切勿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3.教育提醒。常提醒、多叮咛,教导孩子乘坐汽车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且扣好卡扣;拒绝参与“飙车炸街”等违法活动。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暑期出行多,安全不放松,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当守法规知礼让文明交通人,共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祝愿广大家长朋友和孩子们假期愉快,阖家幸福!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