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0-0010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端桥铺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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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广集中育秧,全面遏制耕地抛荒,稳定和扩大我镇双季稻种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这一目标任务,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加强政策宣传。
1、抓好粮食生产宣传。各村要全面发动粮食生产宣传,要利用各种手段宣传粮食生产政策,鼓励农户种粮,扶持大户流转稻田集中种植,把重点放在制止耕地抛荒的宣传上来。
2、宣传标语建议:1.农田连续抛荒两年,收回组集体2.谁种田,补贴谁;不种田,收回田3.精耕细作为荣,弃耕抛荒可耻4.种粮有补贴,不种粮不补钱5.做好土地流转,制止耕地抛荒6.抛荒耕地、种草,不发粮食补贴。
二、严禁耕地抛荒。
1、抓收归耕地。根据《东安县关于保障2020年早稻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的措施》东农组(2020)5号文件的规定对于抛荒一年以上的,各村组织代耕代种;对于连续二年抛荒的由各组收回发包,可另行发包也可收归组集体。
2、抓补贴政策执行。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于抛荒和种植草皮等破坏和改变耕地用途的,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耕地抛荒治理不力,在4月20日前国、省、县、乡、村干道可视范围耕地抛荒连片2亩以上、零散在5亩以上的,给予分片负责村主干和支部书记、村主任免职处理。
4、在4月20日前国、省、县、乡、村干道可视范围无抛荒的村视情况奖励3000-5000元不等。
三、鼓励办点示范
1、连片50亩以上的集中育秧示范点,由镇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元/点。
2、创建早稻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并种植双季稻的,由镇财政一次性奖励所在村或者种植大户10000元/点,并在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作为加分项给予加分。
3、对于长年抛荒地由大户流转进行耕种的,镇里将根据种植面积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村干部进行流转承包耕种。
中共端桥铺镇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