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27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大庙口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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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庙口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当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聚焦“九小场所”火灾风险隐患,紧盯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坚持全面细致排查,精准严格整改、标本兼治提升,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限
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九小场所”是指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餐饮,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以及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小教学培训机构、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具体包括: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民宿、客栈、群租房。
(四)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如网吧、网咖、电竞室、游艺室等。
(五)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楼、棋牌室、咖啡厅、台球室、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六)医疗场所:乡镇、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七)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八)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九)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场所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
(二)场所内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三)场所内未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未及时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的。
(四)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违规住人的。
(五)场所内锁闭安全出口,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六)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七)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设置群租房;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当前火灾形势和风险,进一步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细化举措方案,严格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开展群防群治。各行政村、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监管对象,认真研究加强火灾防范的工作措施,在此期间,消防部门要以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暗访督查、监督抽查、错时检查。各行政村、公安派出所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及整改。要广泛动员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坚决落实问题隐患整改。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村村响、互联网媒体及张贴宣传单等方式,高频次宣传“九小场所”火灾预防知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向社会单位负责人发布安全提示提醒,镇消防所同志,要落实消防监管与宣传职责,深入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指导与培训,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东安消防监管APP”,对于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