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2-0018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大庙口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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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庙口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吸取4·29长沙望城区房屋倒塌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根据《东安县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在全镇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开展大庙口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对全镇所有房屋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逐一建档。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校园周边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擅自加层的农村自建房,特别是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宾馆酒店、商贸市场、娱乐场所、学校、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进行重点排查。
三、整治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委会成立工作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作为村级管理员,下设两个普查员,一个统计员,一个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连村领导带领驻村干部下沉指导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镇各站所负责协调配合本系统或本行业的上级部门完成城镇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庙口镇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秦晓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陈益任组长,分管住建的党政领导任执行组长,其余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镇直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镇城建办唐华东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从镇干部职工中抽调8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协助抓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检查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到位。
(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镇工作小组动员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维修加固、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没有条件采取工程措施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停止经营,并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识等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