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分享到:
索引号: 4300000001/2016-00038 分类:  
发文机关: 大庙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6-22
名称: 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文号 :    
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 2021-06-22 13:21
  • 来源: 大庙口镇人民政府
  • 作者:
  • 【字体:   

大发[2021]9号

关于在全党员中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镇广大党员主动融入和更好地服务“五个东安”建设,助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康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永组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增强执行能力、提高执行效率为重点,加大政令执行力度,形成积极进取、落实有力、务实高效的工作新格局,为加快推进“五个东安”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执行力建设,着力解决工作热情不高、思想消极懈怠、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环境不佳、落实力度不大、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把心思用到事业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到执行落实上,汇聚干净干事正能量,推动作风风貌显著转变、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担当精神全面强化、执行水平明显增强、服务效能稳步提高,大力营造“敢担责、抓落实、勇突破”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主要内容

(一)对象: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对年老体弱、长期卧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根据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可以不参加执行力考核;已经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执行力考核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实绩考核、执行力考核的结果为准,不再重复考核。

(二)实施内容:实行分类量化评分考核,主要包括执行情况得分、年度评议得分、获奖加分三大类。

1.执行情况得分(70分)。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遵纪守法等4个方面,表现为理想信念坚定,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讲话,贯彻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等;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组织分工,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等;联系服务群众,积极承诺践诺,主动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党的形象与权威,主动与社会上不良言论与风气作斗争等。

2.年度评议得分(30分)。基层党组织年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确定的得分。民主评议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分〔计算公式为:(“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30%记入执行力考核得分。

3.获奖加分(10分)。体现党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要求,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获得的荣誉,主要指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奖励表彰,受本级党委、政府奖励表彰的加1分;受县级党委、政府奖励表彰的加2分;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10分。

四、程序步骤

(一)个人填报。每年12月份,党支部要向列入考核对象的党员个人发放“党员执行力考核卡”(保留),党员对照“党员执行力考核卡”(以下简称考核卡)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打分,报所属党组织审批,党员如有获奖项目,需向所属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

(二)党组织审议。党支部每年底或来年初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农村党组织可很据实际情况在春节期间流动党员集中返乡时召开会议),对党员自查得分、获奖加分进行讨论,根据讨论情况,逐项认定修正,并予以公示。党员对自查得分、获奖加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三)统计上报。党支部要根据党员自查得分结果、获奖情况、年度评议结果,按照权重进行量化评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经由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并在党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和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做好相关解释和纠正工作,各基层党(工)委应在考核结束后15天内将本党(工)委党员执行力考核结果台账(保留)报县委组织部备查。

五、结果运用

(一)确定考核等次。执行力考核年度得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得分在70-79分(含79分)的为“一般”,年度得分在80-89分(含89分)的为“较强”,90分以上的为“强”。被确定为“较强”、“强”等次的党员,执行情况得分必须要在60分以上(含60分)

(二)实行表彰奖励。各级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对于本年度执行力考核等次为“强”的党员进行表彰和给予一定的奖励。在评优评先中,年度执行力考核等次为“强”的党员优先,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年度执行力考核等次必须为“强”,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的党员代表,该党员年度执行力考核等次必须为“较强”及以上。

(三)进行约谈处置。对年度执行力考核等次为“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提高,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执行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当年执行考核得分低于50分(含50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名。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惩处措施。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基层党(工)委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要敢抓敢管、率先示范,做加强党员执行力建设的标杆。

(二)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媒介,积极宣传加强党员执行力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将加强党员执行力的目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步骤等及时解读传达给每一名党员。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党员执行力建设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凝聚创业干事共识、全面推进社会改革、建设“五个东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将加强党员执行力建设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考核,抓好指导督查。县委组织部每年将对加强党员执行力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经验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中共大庙口镇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主题词:实施方案    执行力                           

抄送单位:县委组织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