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55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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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县财政局以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以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目标,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法治工作任务。现就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动摇,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谋划部署,结合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把手”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二是局党组学法制度化。坚持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在局党组会、全局大会上,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由局领导带头贯彻执行,层层落实推进。今年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东安县财政局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东安县财政局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执行“三重一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及法律审查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进一步提升财政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开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特别是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县委备案。四是贯彻落实行政检查职责。一方面开展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县领导的安排部署,1、对县党校、县总工会、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应阳中学等6个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2、根据省厅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监督检查;3、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提出的要求,与驻财政局纪检组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禾丰米业有限公司等4个成品粮承储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涉粮领域的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开展了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了东安县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自查自纠。二是开展了对临时机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的专项整治;三是开展了对各类候选人资格的联审;四是开展了对县直单位票据的专项检查。通过上述财政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了财经秩序、规范了财政管理行为、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
(三)强化财政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思想基础。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及时收集制作法治宣传文件、课件、图片、视频等资料,通过东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微信群、QQ群等载体推送宪法、监察法及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有效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同时结合财政工作需求,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积极学习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确保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法治秩序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东安县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确保东安县财政局出台或者负责起草的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均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二是及时足额做好依法治县工作经费保障。我局依法、足额安排经费,将普法宣传、综治经费、依法治县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同时,不断加强经费的跟踪管理,保证经费落实,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坚实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仍需加强;学法用法普法与依法行政还有一定差距;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注意并重点解决。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日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及在局门户网站、局微信群等媒体上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围绕减税降费、扫黑除恶、宪法教育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并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工作职责、财政依法行政中重点注意事项、审批程序、规范使用文书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一方面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上门授课,为同志们答疑解惑;另一方面要积极地走出去,参加县委、县政府和市财政局举办的法律讲座,通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执行工作任务中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使干部职工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真正学懂弄通,正确适用,准确执行,严格依法办事,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财政队伍。结合作风建设、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法纪教育。
(三)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强化督查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定期督导检查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每年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各科室的年度考核中。自觉接受省市财政主管机关、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对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东安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