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索引号: 4300000001/2023-00342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川岩乡 发文日期: 2023-06-02
名称: 关于建设榴星村高屋岭至矮屋岭森林防火巡护林道建设的批复
文号 :    
关于建设榴星村高屋岭至矮屋岭森林防火巡护林道建设的批复
  • 2023-06-02 09:01
  • 来源: 川岩乡人民政府
  • 【字体:   

川政发[2023]3

关于建设榴星村高屋岭至矮屋岭

森林防火巡护林道建设的批复

川岩乡上界头村委会:

你村报来的《关于申请建设榴星村高屋岭至矮屋岭森林防火巡护林道建设的报告》我乡党委政府已收悉,根据你村的申请,政府安排技术人员对你村申请地段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核实该森林防火巡护林道具体位置为高屋岭至矮屋岭。

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研究同意你村修建高屋岭至矮屋岭的森林防火巡护林道。用于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巡护、有效阻隔森林火灾、运输应急物资和清理枯死竹木。

请你村在项目建设前,到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川岩乡人民政府

20232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