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9-0008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川岩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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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广泛开展“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方案
根据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方案》文件。经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大兴邻里友善、守望相助的文明乡风,建立健全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参与扶贫机制,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困户需求的无缝对接,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川岩贡献力量。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乡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扶贫工作,通过健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机制,积极搭建平台,完善服务网络等多种方式,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帮扶对象的有效对接。
坚持志愿帮扶。充分尊重社会力量与贫困户双方意愿,不搞命令,不搞摊派,实行灵活多样的帮扶方式。
坚持重点突出。聚焦贫困村和特困户,把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贫困家庭作为社会力量帮扶的重点。
坚持精准帮扶。因地因人而异精准施策,紧缺什么就帮什么,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切实惠及最需要帮扶的贫困村和特困户。
三、 活动安排
活动集中在2019-2020年进行。
1.2019年4月,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活动。
2.2019年5月,收集整理各地上报重点帮扶对象名册,并在相关媒体发布帮扶需求信息,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有针对性开展帮扶,追踪报道先进典型。
3.2020年的工作,根据2019年活动开展情况,充实完善,神话推进。
四、 帮扶重点对象及措施
(一) 帮扶重点对象
社会帮扶的四类重点对象主要有4类:
1. 因病因残致贫人口;
2. 就学负担重致贫人口;
3. 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
4. 生活居住居住条件差的贫困对象。
(二)帮扶措施
帮扶措施分为3种:捐物、捐款、服务。(包括陪护照看、心理辅导、环境整治等)。
各村实地走访摸清帮扶重点对象,并制定1名离帮扶对象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的爱心人士作为帮扶资源的联络人,结合每名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安排1名距离较近、条件较好的主体帮扶户。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实施帮扶,不拘形式,可以为帮扶对象捐赠物资,可以捐款为帮扶对象购置基本的生产、生活、学习用具(品),也可以为帮扶对象提供助老、助残、助医、助学等方面的服务。动员支援服务组织和个人对贫困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生活观念,提高生活质量;动员社会力量对无家电、无家具等家徒四壁、生活条件差的贫困家庭开展捐资捐物、添瓦粉墙、冬季送衣被等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五、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2.摸清帮扶底数。各村要精准识别并确定公开深度贫困家庭和生产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名单,组织培训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村级信息管理员,及时准确发布帮扶需求信息,认真细致做好线下帮扶数据采集上网工作。
3.强化舆论宣传。强化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宣传报道,加大对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4.建立激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进行表彰,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团体、企业家或个人,在相关单位组织对其推荐的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
中共川岩乡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