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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8-00075 分类:  
发文机关: 川岩乡 发文日期: 2018-08-01
名称: 川岩乡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强执法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 :    
川岩乡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强执法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
  • 2018-08-01 08:16
  • 来源: 川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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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岩乡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强执法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522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市建筑领域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县委会(东安【2018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全乡正在深入开展的“强执法防事故”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动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尽职履责,有效防范、遏制亡人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内容

(一)现场排查重点:1、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2、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3、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7、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8、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落实等情况。

(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履行情况:1、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2、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3、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是否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或未取得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4、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三)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履行情况:1、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是否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3、从事经营活动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或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业务以及存在“三包一挂”行为的项目;5、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形;6、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7、是否设立有执(从)业资格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8、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排查整治情况;9、是否使用无资质企业、站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违规行为;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等情形;11、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并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履行情况:1、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2、是否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理。

(五)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履行情况: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是否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将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派驻的监管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866日开始,至12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6日至620日)。

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村、乡直有关部门和各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20日至1130日)。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下大决心,动大手术,实施“地毯式排查、围剿式执法、精细化管控”,掀起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强执法严管控热潮。

1、企业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围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全面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闭环管理到位,并做好台账备查。(填写附件1

2、乡、村排查。乡里组建“专项行动”队伍,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地毯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确保建设项目排查率达到100%。按照“四个签字背书”的要求,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加盖公章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填写附件2

(三)总结评估阶段(121日至1228日)。

进一步细化、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在进行检查、督查的同时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81220日前报送到县安委办。  

四、成立领导小组

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强执法严管控,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重大举措,乡里成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执法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龙向洋

常务副组长     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王远志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廖建林

               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冯东丽

               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荣鹏林

副乡长                     李志青

乡人大副主席               唐湘湘

领导小组下设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执法大管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乡安监站,由蒋文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执法大管控”工作的日常事务。

乡安委办联系电话:4591104,邮箱:cyxzfb@163.com

 

                  川岩乡人民政府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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