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0-0013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川岩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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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发[2020]14号
川岩乡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
回头改”工作方案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县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扶发〔2020〕19号)精神,为全面决战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四个不摘’,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到实处,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聚焦问题症结,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奋力攻克贫困最后堡垒,确保实现如期稳定和谐脱贫,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时间安排
2020年9月28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聚焦脱贫质量和成色的突出问题,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短板弱项,聚焦干部作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紧紧围绕脱贫任务完成、克服疫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脱贫成果巩固、问题整改、风险化解、攻坚作风建设等重点,坚持举一反三,坚持回到原点,全面排查梳理,切实摸清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攻坚方向,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管用的举措,彻底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擦亮全面小康底色。
(一)回头看
1.回头看对象。以2019年底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包括2014年以来已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
2.回头看内容。紧紧围绕脱贫标准与扶贫政策落实,以高质量脱贫为目标,结合脱贫退出和信息采集工作对每个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特殊困难群体及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进行全覆盖回头看,对外出务工、整户不在家的农户,可采取电话、视频调查等形式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找短板弱项。
(1)已脱贫户。主要看是否稳定达到脱贫标准,以及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逐户核实整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全面摸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扶等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获得后续帮扶、脱贫巩固提升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返贫风险。
(2)未脱贫户。主要看是否在5月30日前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在9月30日前收入是否达标。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全面摸清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等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坚持脱贫标准和程序,严格按要求组织年度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县、乡、村三级脱贫退出各项资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各项资料完整齐全。
(3)边缘易致贫户及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关注家庭经济收入是否稳定超过脱贫标准,“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达标。
(4)贫困村及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主要看是否在5月30日前实现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未脱贫人口稳定达到脱贫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否稳定达标。要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全面摸清“一个确保两个完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与巩固提升措施落实等情况。要对照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核实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和未脱贫人口按期脱贫情况。
(二)回头查
1.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排查:帮扶责任人是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给帮扶对象制定具体精准的帮扶措施和计划;是否存在“挂名帮扶”“走读帮扶”等帮扶不实问题;是否对标对表年度核查核验工作要求,做好台账资料、入户登记、政策宣传、情绪疏导等工作;是否坚持每月走访结对贫困户1次以上;是否上门入户宣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心贴心给予帮扶、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是否及时掌握结对贫困户的帮扶需求,细化帮扶措施,帮助结对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帮扶实效;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是否得到整顿提高;农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作用发挥是否好、战斗力是否强。
2.政策落实方面
(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主要排查: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等“四类对象”住房安全性是否认定;贫困户住房安全是否保障;危房改造是否功能齐全并全部入住;补助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或资金拨付时索拿卡要现象。
(2)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主要排查:搬迁对象是否实际搬迁入住;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完善;项目管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后续帮扶措施是否全覆盖;拆旧复垦是否到位等。
(3)教育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补助是否到位;贫困家庭“雨露”计划落实是否到位等。
(4)健康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对象是否参保和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是否到位;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是否到位;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结核病等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是否到位;村医生配备是否到位,村卫生室建设是否达标。
(5)饮水安全保障政策。主要排查:水质是否达标、用水量是否达标、取水距离是否达标、安全饮水工程是否完成或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
(6)产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得到产业扶持,包括享受奖补、技术指导、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产业项目实施是否规范、贫困户分红是否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安全;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是否存在大水漫灌、“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现象;“禁养、退渔、退捕”是否成功转型转产等。
(7)就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培训对象是否精准、培训项目针对性是否强;补贴政策是否享受,包括就业创业服务、培训、交通补贴等;公益性岗位是否落实工作要求,真正惠及贫困劳动力;扶贫车间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是否明显;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年度计划任务是否完成等。
(8)生态扶贫政策。主要排查:生态护林员选聘人员是否倾斜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根据协议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各项生态补贴是否到位。
(9)金融扶贫政策。主要排查:符合条件、有需求的贫困户是否发放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分红、贴息等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等。
(10)综合保障扶贫政策。主要排查:符合条件贫困家庭特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是否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是否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贫困家庭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落实到位等。
3.工作落实方面
(1)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主要排查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数字式”脱贫等问题。
(2)识别退出动态调整工作开展。主要排查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工作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是否整改到位;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标注、跟踪监测和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贫困村、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是否精准、完整;查录入系统的数据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等问题。
(3)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主要排查资金是否“趴账”或拨付进度是否达标,资金使用是否公示公告,扶贫补贴是否到位、扶贫明白卡折是否有入账记录,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问题。
(4)乡村干部工作作风。主要排查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乡村干部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漂浮的问题;是否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不能”的重要指示精神;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冲刺”抢跑、急于“清零”、松劲懈怠、坐等过关等现象;是否扎实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是否认真彻底开展问题整改、整改成效是否达标;是否下定决心、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以“一个都不能少的”信心和勇气啃最后的硬骨头等问题。
(三)回头改
对“回头看、回头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村逐户列出清单,分级分类进行交办。坚持对症施策,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下沉一线“回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落实整改。对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工作中发现的影响脱贫质量和成色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要全面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要健全常态化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全面补齐“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短板。
二是切实改进作风。包片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切实深入一线掌握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议、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和其他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乡纪委要加大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对工作懈怠、作风漂浮的严肃问责。
三是严格问责处理。将此次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工作纳入各村脱贫攻坚年终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组织准备情况与自查数据质量及问题整改成效情况。在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中,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因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川岩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