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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093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川岩乡 发文日期: 2020-07-08
名称: 川岩乡外流贩毒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    
川岩乡外流贩毒整治工作方案
  • 2020-07-08 12:30
  • 来源: 川岩乡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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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岩乡外流贩毒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跨县、跨市、跨省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我乡外流贩毒蔓延势头,推动全乡禁毒工作深入发展,根据《东安县外流贩毒整治工作方案》,乡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乡开展为期一年的外流贩毒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多策并举、综合治理,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原则,以强基础、重教育、控源头、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断通道为主攻方向,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精准打击、深度协作、综合治理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础,提升全民防毒拒诱能力,改变我乡外流贩毒相对严重的现状,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危害,全力把川岩打造成最稳定、最安全、最有序的治安高地、平安绿洲。

二、目标任务

通过梳理摸排,全面掌握我乡外流贩毒突出乡镇外流涉毒重点人员基本状况,力争实现对我乡外流涉毒团伙基本知晓、人员情况基本摸清、贩毒通道和网络基本掌握。坚决遏制我乡外流贩毒发展蔓延势头,力争取得外流贩毒整治阶段性突破。

三、组织领导

川岩乡成立外流贩毒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乡长翟振民任组长,廖建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禁毒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推动

1、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尤其是外流贩毒问题突出的村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高规格外流贩毒整治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实施意见,整合各方资源,配强配足人力、警力,加强经费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直接挂帅,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重点社村的党支部和村居委会要有人负责整治工作。

 2、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禁高责任书,确保排在、管控、研判、打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有人抓、  有人管,对于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禁毒工作责任制规定严格问责。

3、实行重点村重点整治制度。

(二)强化基础工作

1、开展走访摸排。各村要把排查管控作为治理外流贩毒的源头性举措。组织村干部、禁毒专干、派出所民警,采取逐家逐户的方式排查核实,深入村组开展摸排清理,进一步准确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外流贩毒前科人员”、“外流吸毒前科人员”、“涉毒在逃人员”等底数,建立基础台帐。  以基础台帐为突破口,充分依托情报平台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外流贩毒高危人群和重点嫌疑对象。

2、落实重点管控。各村要密切关注外流涉毒重点嫌疑人员前往广东、云南、浙江等地的居住、就业情况,从性别、年龄、职业、户籍地、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联系人、家庭成员情况、通联工具、交通工具、银行账户、网络账户、房产投资等方面开展全面研判,强化重点监管,做到滚动排查、动态更新,确保动知去向,行知踪迹。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禁毒部门,协调外省禁毒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3、加强情报收集。各村一方面在重点流出村中物建涉毒信息员,明确职责,赋予责任,最大限度地获取涉毒情况信息,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主要流入地建立沙毒信息员,全面搜集掌握本地户籍人员涉毒情报线索。要将外流涉毒重点嫌疑人员信息和相关涉毒情报线索录入湖南禁毒信息综合运用系统网上作战平台,为进一步开展情报分析研判、侦查破案奠定基础。

(三)强化打击查处

1、开展精准打击。各村要结合“集打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行动,紧紧围绕“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追财产”的工作思路,以打击贩毒团伙和网络为重点,认真梳理外流贩毒犯罪案件线索,确定一批目标案件,组织强有力的专案组,深入开展侦查经营,力争破获一批重大跨区域贩毒案件,打掉一批危害一方的贩 毒团伙,抓获一批外流贩毒人员。

2、开展深度协作。乡派出所要依托近年来我省与云南、广东等地签订的缉毒执法协作协议,借助公安部禁毒局“驻滇、驻粤联络办”力量,建立直接对口的联络员制度、情报信息交流制度、派驻民警和联合办案警务协作机制,加强与流入地警方的警务协作,做到资源共享,提升对外流贩毒活动的及时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要派出外流贩毒整治工作组常驻主要流入地,建立情报站,物建信息员,编织情报网,在线索传递、协查、反馈、追击堵截、异地侦查、协作配合、重点区域的清查整治等方面建立联动打击外流贩毒的快速工作模式。要制定外流贩毒整治外驻工作组管理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奖惩制度,坚决防止派驻工作流于形式。

  3、形成打击合力。要把打击锋芒对准幕后组织指挥者和操纵当地毒品市场的后台老板,加强案件串并,多方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控制一方毒品县场的贩毒团伙的首要分子和重要成员。积极协调检、法机关明确  对外流贩毒活动幕后组织指挥者证据认定规则,统执法思想, 明确惩处标准,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快侦、快捕、严判,同时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对毒贩的非法所得坚决依法收缴,彻底摧毁毒品犯罪团伙活动经济基础。

4、开展清网行动。对于批捕和负案在逃的毒品犯罪嫌疑派出所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抓捕行动,千方百计地将他们抓捕归案。

(四)强化源头控制

1、开展禁毒重点宣传教育。各村要以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低收入群众家庭、吸毒人员或贩毒前科人员以及特殊群体贩毒人员家庭等为重点对象,以娱乐场所、车站宾馆、村为重点场所,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为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逐村逐户走访、前往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聚居地、召开座谈会、开设法制教育课、提醒警告敲打、在车站宾馆张贴禁毒警示标语、发放禁毒知识宣传册、向外出务工人员寄送禁毒明白卡(书信)、签订拒毒承诺书、在村制作禁毒知识展板、通报本地外流贩毒人员情况、张贴本地外流贩毒典型案例及判决布告、发送禁毒短信、微信等方式,积极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及QQ、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外流贩毒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民防毒拒诱能力,用严密的措施坚决预防高危人群沾染毒品、参与涉毒违法犯所动。

2、开展无毒创建。各村要积极开展“无毒村组、无毒单位、无毒学校”创建,扎实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成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系统落实管理、戒治、康复、救助等措施,降低复吸率,综合采取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维持治疗等多种形式加强吸毒人员“大管控”,最大限度地降低涉毒人员从事贩毒活动。

3、开展综合治理。各村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将治理外流贩毒和脱贫攻坚相结合,加大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引导外流人口从事正当职业摆脱贫困,不断改善居民现有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发家致富,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农民群众参与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清醒认识当前我乡外流贩毒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全年禁毒工作重要内容,层层动员部署,抓好组织协调、情况掌握、督促指导,上下联动,共同治理。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今年5月,乡禁毒办将对各村外流贩毒工作整治成效开展阶段性评估,对外流贩毒问题仍很突出,久推不动,成效不明显的,将呈报乡禁毒委实施重点整治;并对外流贩毒问题整治不力的村及相关责任人将根据《东安县禁毒工作责任制规定》严格问责。各村要根据方案要求,推动、怪促落实禁毒工作和整治主体责任,要明确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三)密切配合,协同治理。各村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外流贩毒专项打击,协调相关警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外流贩毒治理、指导各地开展工作:要注重与外地公安机关以及铁路、民航、海关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尤其要加强与云南、广东、浙江等我县外流贩毒主要流入地的协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村要加大外流贩毒治理工作信息摸排、梳理、总结。各村确1名专人负责采集信息汇总、分析研判、情报核查、结果反馈及线索传递工作,人员名单于4月23日前报乡禁毒办。每月月末上报并更新治理工作阶段性进展、工作总结、基础台帐信息等情况。7月8日前梳理上报主动提供线索协助外地抓获外流贩毒人员、长期在外居住且已在当地办理居住证人员等符合外流贩毒人数核减规定的情况信息并附截图等证明材料。

中共川岩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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