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47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川岩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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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依法治县的工作要求,作为乡党委主要负责人,我始终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引领全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现将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情况
作为乡党委主要负责人,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全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4次,开展交流研讨4次,引领班子成员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严格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乡实际,将法治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城乡规划、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落地。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牵头成立全面依法治乡工作专班,亲自担任组长,建立“党委领导、书记主抓、班子分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年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亲自部署法治乡村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等重点工作,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重点人员月例会11次,听取各村、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工作汇报11次,会商解决法治阵地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法治宣传方面问题17个,实行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三是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筑牢党内法规根基。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乡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核心党内法规,全年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4次、通报典型案例6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12次,通报12次,党纪处分5人、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2人,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四是严守依法决策底线,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健全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1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明确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避免了潜在法律风险。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全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重大事项5项,均经过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科学、民主。
五是支持依法履职,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主动支持乡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组织召开乡人大会2次,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关于法治建设的建议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定期听取乡司法所、派出所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执法办案中的难点问题5个,为司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次,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年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六是突出法治导向,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全年推荐提拔使用法治意识强、依法办事能力突出的干部2名。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综治中心4名工作人员,组织全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2次,提升法治工作队伍整体战斗力。
七是深化普法治理融合,提升基层法治效能。组织综治中心、“政法五老”、司法所、派出所、湖南林业科技大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等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利用数字乡村平台发送法治宣传短信20000余条,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培育“法律明白人”47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以案释法”活动8场,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模式,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建立综治中心,全年化解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等各类矛盾纠纷42件,化解率达92.5%。牵头修订村规民约,将法治要求融入移风易俗,整治高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陋习,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全乡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足: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干部学用结合不紧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法治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村级法治文化设施闲置,“法律明白人”专业培训不足,服务群众能力有限;三是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不够深入,在乡村振兴、矛盾化解等工作中,法治手段运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以此次述职为契机,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化思想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化学习研讨机制,开展“法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干部开展法治实训,提升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强化阵地队伍建设,整合村级法治资源,盘活现有法治阵地,开展“法律明白人”专业培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普法宣传、矛盾调解作用。三是深化法治与治理融合,将法治建设贯穿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全过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全链条管理,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述职人:唐吴虞(川岩乡党委书记)
2025年12月23日




